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入学。入学后,经学校复查,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考生到考点的一切费用自理。
有关招生详情请登陆贵州师范大学网站()。
咨询电话:0851-6701855(学校招生办)
0851-6702492(美术学院)
监督电话:0851-6702035
贵州师范大学
二?一三年一月
(一)报名条件:符合各省(区)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
(二)报考办法:按照各省(区)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报名方式进行报名。
(三)缴纳费用:报名考试费标准按《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完善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费标准的通知》(黔价费〔2009〕21号)文件执行。
(一)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角传达设计、绘画专业:
素描(100分)、色彩(100分)
(二)摄影、动画专业:
彩绘构图(100分)、场景创作(100分)
(三)书法学专业:
书法临摹一(100分)、书法临摹二(100分)、书法创作(100分)
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合格线将在贵州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jc.gznu.edu.cn/sdzs/)进行公布。(不再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

报考办法1、报名时考生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和艺术考生报名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根据我校公布的考试时间到我校设立的考点报名。2、交纳专业报名考试费标准按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的文件执行。

1、美术类专业:素描(100分)、色彩(100分)

2、色彩(100分)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合格线(不再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将由各省(区)招生考试院和贵州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jc./bkzs/index.aspx)进行公布。

报考条件符合各省(区)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中的报考条件。

其它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入学。入学后,经学校复查,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考生到考点的一切费用自理。咨询电话:0851-(学校招生办)0851-(专业学院)监督电话:0851-贵州师范大学二〇一三年十二月

招生计划专业层次学制学费(元/年?生)安徽江西广西山西江苏河北福建山东合计美术学本科四年环境设计本科四年524视觉传达设计本科四年69002摄影本科四年绘画本科四年动画本科四年630022合计注:招生计划以各省(区)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计划为准;学费如有变动,按贵州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执行。

2、交纳专业报名考试费标准按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的文件执行。

考试科目及分值素描(100分)、色彩(100分)

2、交纳专业报名考试费标准按贵州省财政厅、物价局的规定执行。

其它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入学。入学后,经学校复查,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考生到考点的一切费用自理。有关招生详情请登陆贵州师范大学网站()。咨询电话:0851-(学校招生办)0851-(美术学院)监督电话:0851-贵州师范大学二?一三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