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在校期间市级技能竞赛获奖者,同等条件下可由学校优先录取。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相同获奖项目不累计加分,按其所获得的高奖项加分,不同获奖项目可累计加分,每位考生加分项多不超过2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参加笔试考试时验证获奖证书原件,学院将根据考生的证书类型组织相关认定或测试,根据认定或测试结果确定是否给予加分以及加分的分值。加分结果须报学院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
4.获国家一级运动员的考生加15分;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的考生加8分;该奖项附加分不叠加,取高分。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7)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在校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者(分别加20分、15分、10分)。
2.高中阶段获全省性学科竞赛三等奖分别加15分、10分、5分,此项与第1条不重复加分;
3.获全省技能竞赛优秀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考生加分的具体情况将在学校招生网上公示。所有加分项目,如遇政策改变,按广东省相关政策办理。
4.获全省技能竞赛优秀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考生加分的具体情况将在学校招生网上公示。所有加分项目,如遇政策改变,按广东省相关政策办理。
2.高中阶段获全省性学科竞赛三等奖分别加15分、10分、5分,此项与第1条不重复加分;
②获全国技能竞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加10分、8分、6分;
②获全国技能竞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加10分、8分、6分;
1.获全国技能竞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加20分、15分、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