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七、学制及学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三年,培养费包括学费、论文指导费合计28000元(不含教材费、资料费、住宿费等)。原则上由学员在入学时一次性支付。

八、咨询电话(一)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学院研招办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311-87657198(二)河北经贸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311-87656310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4年6月12日附件1:报名流程http://yjs..cn/mod1/download/在职/专业学位/法硕/2014/报名工作流程.doc附件2:考生上传电子照片标准http://yjs..cn/mod1/download/在职/专业学位/法硕/2014/上传照片标准.doc

五、录取与入学我校2015年拟招生75人。根据复试考生的联考成绩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考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

四、资格审查全国联考成绩公布后,我校将对录取分数线以上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持以下材料:1、资格审查表。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达到招生单位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2、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经审查后,所有证书原件退还考生本人,其它材料存档。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

六、培养方式在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采取在职兼读的非全日制方式。法律硕士研究生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合格后,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六、培养方式在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采取在职兼读的非全日制方式。研究生在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合格后,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二、报名及要求报考专业代码:035100报名采取全国统一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报名工作流程图见附件1。报名具体要求以教育部、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文件和要求为准。(一)网上报名6月20日至7月10日,报考考生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http://www./),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zzlk)进行网上报名。请认真阅读并按照信息平台

三、考试(一)全国联考专业代码专业名称考试时间联考科目考试大纲035100法律硕士10月26日8:30-11:30专业综合《2014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版)10月26日14:30-17:00外国语《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注:具体时间安排及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二)复试复试环节主要为政治理论考试和综合素质面试,由我校组织,安排在联考后录取前进行。具体时间和要求待国家联考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本网站。

三、考试时间及科目1、全国联考时间:2013年10月27日(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2、全国联考考试科目:英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3、全国联考考试地点: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安排。具体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从学位网下载,请考生记住自己的报名编号和密码)。4、复试科目:政治理论考试和综合素质面试,由河北大学组织,原则上安排在录取前进行,请考生在得知全国联考成绩后关注河北大学主页。

七、考试大纲代码类别联考科目备注035100法律硕士英语《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专业综合《2013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