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九、联系方式教学单位:河北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联系人:门国志联系电话:0312-5073238;E-mail:menguozhi@主管部门:河北大学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杜凯华联系电话:0312-5977058;E-mail:xueweiban2003@.cn网址:http://xwb..cn/

六、学制及学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三年,培养费包括学费、论文指导费及答辩费等合计28000元(不含教材费、资料费、生活费、住宿费等)。学员可在入学时一次性支付或在培养期内分年度支付,须在预答辩前完成全部培养费缴纳。

二、报名方式与方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于6月20日—7月10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时“报考院系”一栏填写:法律硕士教育中心。考生于7月12日—15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和学位

一、招收对象及报考条件2010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我校招生限额的20%。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五、招生限额及录取根据考生的全国联考成绩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按照《关于2013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3]20号)要求,我校2013年法律硕士招生限额为75人。考生被录取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后,于2014年春季入学。

10月16日后,信息平台开通2014年专业学位全国联考准考证下载功能。

(一)复试考生须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打印本人《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政法系统考生的《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外,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一)全国联考专业代码专业名称考试时间联考科目考试大纲035100法律硕士10月26日8:30-11:30专业综合《2014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版)10月26日14:30-17:00外国语《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注:具体时间安排及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在全国联考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诚实守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1、全国联考时间:2013年10月27日(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