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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河北大学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招生限额及录取

2013年河北大学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招生简章招生限额及录取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2-21 18:08:59 提问时间:2018-09-12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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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专学校

    2014年河北经贸大学在职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招收对象及报考条件

    1楼

    一、招收对象及报考条件2011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 中专学校

    2017年河北经贸大学在职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学制及学费

    2楼

    七、学制及学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三年,培养费包括学费、论文指导费合计28000元(不含教材费、资料费、住宿费等)。原则上由学员在入学时一次性支付。

  • 中专学校

    2017年河北大学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考试时间及科目

    3楼

    三、考试时间及科目1、全国联考时间:2013年10月27日(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2、全国联考考试科目:英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3、全国联考考试地点: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安排。具体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从学位网下载,请考生记住自己的报名编号和密码)。4、复试科目:政治理论考试和综合素质面试,由河北大学组织,原则上安排在录取前进行,请考生在得知全国联考成绩后关注河北大学主页。

  • 中专学校

    2017年河北经贸大学在职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报名及要求

    4楼

    二、报名及要求报考专业代码:035100报名采取全国统一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报名工作流程图见附件1。报名具体要求以教育部、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文件和要求为准。(一)网上报名6月20日至7月10日,报考考生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http://www./),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zzlk)进行网上报名。请认真阅读并按照信息平台

  • 中专学校

    2013年河北大学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全国联考时间:10月27日(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5楼

    1、全国联考时间:2013年10月27日(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 中专学校

    2013年河北大学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联系方式

    6楼

    九、联系方式教学单位:河北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联系人:门国志联系电话:0312-5073238;E-mail:menguozhi@主管部门:河北大学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杜凯华联系电话:0312-5977058;E-mail:xueweiban2003@.cn网址:http://xwb..cn/

  • 中专学校

    2013年河北大学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报名方式与方法

    7楼

    二、报名方式与方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于6月20日—7月10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时“报考院系”一栏填写:法律硕士教育中心。考生于7月12日—15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和学位

  • 中专学校

    2013年河北大学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学制及学费

    8楼

    六、学制及学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三年,培养费包括学费、论文指导费及答辩费等合计28000元(不含教材费、资料费、生活费、住宿费等)。学员可在入学时一次性支付或在培养期内分年度支付,须在预答辩前完成全部培养费缴纳。

  • 中专学校

    2013年河北大学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招收对象及报考条件

    9楼

    一、招收对象及报考条件2010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我校招生限额的20%。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 中专学校

    2013年河北大学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招生限额及录取

    10楼

    五、招生限额及录取根据考生的全国联考成绩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按照《关于2013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3]20号)要求,我校2013年法律硕士招生限额为75人。考生被录取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后,于2014年春季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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