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收对象及报考条件2010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我校招生限额的20%。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1.报名参加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九、培养方式为保证培养质量,按照《关于2013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3]20号)要求,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年或500学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采取在职兼读的非全日制方式,利用寒暑假以及法定节假日等时间集中授课。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采用学分制,研究生在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后,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四、资格审查全国联考成绩公布后,我校将对录取分数线以上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持以下材料:1、资格审查表。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达到招生单位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2、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经审查后,所有证书原件退还考生本人,其它材料存档。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
二、报名方式与方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于6月20日—7月10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时“报考院系”一栏填写:MPA教育中心。考生于7月12日—15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和学位证
九、培养方式为保证培养质量,按照《关于2013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3]20号)要求,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年或500学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采取在职兼读的非全日制方式,利用法定节假日等时间集中授课。MPA专业学位采用学分制。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在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后,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六、学制及学费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三年,培养费包括学费、论文指导费及答辩费等合计30000元(不含教材费、资料费、生活费、住宿费等)。学员可在入学时一次性支付或在培养期内分年度支付,须在预答辩前完成全部培养费缴纳。
一、招收对象及报考条件2010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不超过我校招生限额的20%。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十、联系方式教学单位:河北大学MPA教育中心联系人:谷彦芳联系电话:0312-5073166;2260062;E-mail:mpa@.cn网址:http://mpa..cn/主管部门:河北大学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杜凯华联系电话:0312-5977058;E-mail:xueweiban2003@.cn网址:http://xwb..cn/
八、培养方向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有关MPA培养方案的要求和河北大学的特色优势,2013年河北大学MPA的培养方向设为:1、政府管理;2、财政与税收管理;3、审计管理;4、公共事业管理;5、教育行政管理;6、宏观经济管理;7、公共卫生管理。培养方向的终确定,将在考虑学生规模、职业结构和个人意愿的基础上,从上列范围内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