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教育硕士(Ed.M)2010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它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2.初试考试时间与考试科目见下表,考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三、考试时间及科目1、初试时间:2013年10月27日(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2、初试科目:英语、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3、初试考试地点: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安排。具体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从学位网下载,请考生记住自己的报名编号和密码)。4、复试科目:政治理论、专业考试和综合素质面试,由河北大学组织,原则上安排在录取前进行,请考生在得知全国联考成绩后关注河北大学主页。

3、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在全国联考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诚实守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报名方式与方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于6月20日—7月10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时“报考院系”一栏填写:教育学院。考生于7月12日—15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

六、学制及学费教育硕士(Ed.M)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三年,培养费包括学费、论文指导费及答辩费等合计16000元(不含教材费、资料费、生活费、住宿费等)。学员可在入学时一次性支付或在培养期内分年度支付,须在预答辩前完成全部培养费缴纳。

九、培养方式为保证培养质量,按照《关于2013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3]20号)要求,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年或500学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采取在职兼读的非全日制方式,利用寒暑假以及法定节假日等时间集中授课。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采用学分制,研究生在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后,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1.准考证下载:2015年10月15日后,考生可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打印。

1、全国联考时间:2013年10月27日(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1、初试时间:2013年10月27日(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