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录取入学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初试和复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约于6月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函寄考生本人。新生于9月上旬报到入学。
一、报考资格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考生。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品德良好、身体健康。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七、考试安排初试时间为2013年4月13日至14日,初试地点在报考点所在地(北京、广州、香港、澳门)。初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的考试科目。我校根据初试结果确定考生是否参加复试,复试时间约为6月5日前,具体时间地点由我校确定。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初试范围和复试内容,可参考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招生的有关考试信息,见网络页面“华东师范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初试范围、复试内容、有关事项说明”(http://www.yjsy..cn/newsdetail.asp?id=2614http://www.yjsy.ecnu.e
十、学习年限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兼读(在职)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4年,兼读(在职)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
六、招生专业见我校2013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此页面下方链接处稍后开通)。招收攻读学位研究生分两大类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专业学位的代码第三位数为5。均属国家教育部规定的学历学位教育。我校专业目录内指导教师姓名后标注“#”的为兼职导师,即该导师非我校专任教师,如兼职导师备注栏内标注与其他导师合作招生,则该兼职导师录取博士研究生时需占用合作导师的招生名额,即该兼职导师没有独立招生名额。
九、学费标准同我校招收内地研究生的标准:硕士研究生一般专业约8000元/年、博士研究生一般专业约10000元/年,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另定。书簿、食宿、医疗等费用自理。
九、学费标准同我校招收内地研究生的标准。书簿、食宿、医疗等费用自理。学术型学位硕士研究生一般专业8000元/年、学术型学位博士研究生一般专业10000元/年,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参见以下链接:http://www.yjszs..cn/download/yjsxfbz_ecnu2016.pdf。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参见链接:http://www.yjszs..cn/system/yjszswxx_detail.asp?id=。
九、学费标准参照我校招收内地委托培养研究生的标准(约硕士研究生10000元/年、博士研究生12000元/年),食宿医费用自理。
九、学费标准同我校招收内地研究生的标准:硕士研究生一般专业约8000元/年、博士研究生一般专业约10000元/年,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另定。书簿、食宿、医疗等费用自理。
九、学费标准参照我校招收内地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培养研究生的标准:硕士研究生一般专业约10000元/年、博士研究生一般专业约12000元/年,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另定。书簿、食宿、医疗等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