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规则
1、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学院在自主招生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普通高考考生:录取时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志愿间不设置等级差),按1:1比例择优录取。若不能满足考生志愿,则按照考生服从调剂志愿进行调剂,若未填报志愿服从,予以退档。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综合素质测试、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顺序,较高者优先录取。对口高考考生:录取时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顺序,较高者优先录取。
3、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和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及录取。
4、无男女比例限制。
(二)录取时间安排
1、2013年4月10日在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上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2、2013年4月20日前完成录取工作,上报安徽省招生考试院,待审批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并在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上公布录取名单。
招生计划及专业(一)招生对象:取得安徽省2013年高考(含对口高考)考生号的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中专、职业高中、技校)毕业生,包括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复转军人、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二)招生专业与计划专业名称学制合计普高对口理科文科机电一体化技术三年50105机械类35人制冷与冷藏技术三年50105机械类35人数控技术三年50105机械类35人应用电子技术三年5
报名(一)报名条件:1、具有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并取得考生号的应历届高中毕业生;2、具有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对口升学考试资格并取得考生号的应历届中职毕业生;3、具有高中阶段学历,同时取得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考生号的农民工、复转军人、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4、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
2、应历届中职毕业生自主招生考核与成绩计算方法:中职毕业考生采用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测试通过笔试的方式的进行,笔试内容为《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专业技能测试考核参考纲要(试行)》要求的文化基础知识和专业所需基本技能知识,满分2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通过测试考核考生的文化基础以及职业技能等情况。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
学校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学校概况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合肥市长江西路888号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内,是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由中国机械工业集团公司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举办。学院以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的优质资源为依托,以“师生为本,机电为重,技能为长,就业为上”为教育教学质量方针,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和学科专业建设,持续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实施素质拓展计划。现设有机械工程系、
(二)录取时间安排1、2013年4月10日在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上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2、2013年4月20日前完成录取工作,上报安徽省招生考试院,待审批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并在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上公布录取名单。
(一)录取规则1、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学院在自主招生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2、普通高考考生:录取时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志愿间不设置等级差),按1:1比例择优录取。若不能满足考生志愿,则按
录取(一)录取规则1、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学院在自主招生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2、普通高考考生:录取时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志愿间不设置等级差),按1:1比例择优录取。若不能满足考生志愿
3、2015年4月27日-29日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每位考生只能在拟录取院校中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逾期未上网确认的,按招生院校上报省考试院预录取时间先后顺序录取备案。只被一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无须上网确认。
(五)2013年4月10日在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上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