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需向我校提供以下资料:
(1)立定两级跳;(2)1分钟双飞跳绳;(3)个别课;(4)实战
3、文化考试(1)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对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的考生,可申请参加我校将组织文化课单独考试。考试科目为三门,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为必考科目。考核标准不低于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考试要求。(2)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证书的考生需参加2013年全国高考。
公示凡经我校体育加试成绩合格者,才具有报考资格。我校将在教育部网站;考生所在省、市教育招生考试网站;合肥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招生对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的考生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招生计划我校今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人数控制在国家核定的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
招生项目及招生范围项目:击剑(重剑、花剑)范围:面向全国招收男女击剑高水平运动员。
3、资格审核考生需向我校提供以下资料:
2、学校报名及资格审核:考生于2018年3月15日早8:30-16:30携带运动员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及高考报名号到我校报名(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99号合肥学院行政楼302室招生办)。报考我校的考生须经我校初审资格合格后方可报考我校。考生需向我校提供以下资料:
3.资格审核考生需向我校提供以下资料:
3.资格审核考生需向我校提供以下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