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学位授予修满规定学分,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进入学位论文研究阶段;学位论文答辩通过且符合学位申请条件者,经本人申请,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修满规定学分,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进入学位论文研究阶段;学位论文答辩通过且符合学位申请条件者,经本人申请,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七、培养、学位授予工程硕士录取后,按照我校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采取集中授课及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学和培养。学员修完规定的学分后进入论文阶段,论文的选题主要来自学员本人工作实际中的课题。答辩通过后,授予工程硕士学位,完成整个工程硕士课程学习和论文时间一般为2~4年,长不超过5年。

六、学位授予学员修满所规定学分数,并完成学位论文后,可申请由华中科技大学主持的工程硕士学位答辩。通过者将由华中科技大学授予工程硕士学位并颁发国务院学位办统一格式的工程硕士学位证书。

七、学习年限、课程学习、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在职工程硕士学位研究生新生于2014年4月入学,实行学分制,学习年限2.5~5年。在职工程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课程学习采取“进校不离岗”、集中授课与在职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年或500学时,由我校教师授课。学位论文主要结合学员所在单位的研究课题或项目设计选题,由我校硕士研究生导师和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企业导师联合指导。学位论文要求体现学员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课程学习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要求,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由我校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并颁发国务院学位办统一印制的工

九、培养与学位授予课程学习采用学分制,在校课程学习时间不少于500学时,时间约为1.5年,授课形式为面授,时间安排在工作时间之外,尽量安排在周六、周日。撰写学位论文,时间不少于1.5年。学位论文经过评审和答辩通过后,学校按照非全日制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的有关规定授予其毕业证和学位证。

八、培养与学位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课程实行学分制,但要求在校学习的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工程硕士研究生实行校企联合培养的方式,每位研究生都要有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导师联合指导其论文工作,其中一名来自企业,一名由学校选派。在职攻读工程硕士学位人员学习期满、修满学分,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后,可申请论文答辩。通过论文答辩,并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可授予工程硕士学位。攻读硕士学位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长不超过5年。学员整个学习期间费用为高不超过30000元。

七、培养、学位授予工程硕士录取后,按照我校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采取集中授课及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学和培养。学员修完规定的学分后进入论文阶段,论文的选题主要来自学员本人工作实际中的课题。答辩通过后,授予工程硕士学位,完成整个工程硕士课程学习和论文时间一般为2~4年,长不超过5年。

3.学位授予修满规定学分,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进入学位论文研究阶段;学位论文答辩通过且符合学位申请条件者,经本人申请,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修满规定学分,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进入学位论文研究阶段;学位论文答辩通过且符合学位申请条件者,经本人申请,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九、学位授予工程硕士研究生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完成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设计),并通过答辩后,可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并颁发国务院学位办统一印制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九、学位授予工程硕士研究生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完成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设计),并通过答辩后,可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并颁发国务院学位办统一印制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