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试科目政治理论、英语、专业综合(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由各我校单独组织在复试中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其余2门全国联考。
二、报名条件及考试科目(一)法律硕士(J.M)1、招生计划:75名。2、报考条件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人数的20%。3、考试科目政治理论、英语、专业综合(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由我校单独组织在复试
3、考试科目政治理论、英语、专业综合(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由我校单独组织在复试中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其余2门全国联考。
5、专业考试方式考生达到我校相应工程领域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可申请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相应工程领域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考试科目见附件1),即第二阶段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其他事项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
(一)法律硕士(J.M)1、招生计划:75名。2、报考条件2010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我校当年录取人数的20%。3、考试科目政治理论、英语、专业综合(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由各我校单独组织在复试中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报名条件及考试科目(一)法律硕士(J.M)1、招生计划:75名。2、报考条件2010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我校当年录取人数的20%。3、考试科目政治理论、英语、专业综合(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由各我校单独组织在复试中进
5、专业考试方式考生达到我校相应工程领域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可申请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相应工程领域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专业考试科目见附件1),即第二阶段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专业考试方式考生达到我校相应工程领域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可申请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相应工程领域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考试科目见附件1),即第二阶段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专业考试方式达到我校相应工程领域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申请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相应工程领域专业考试及相关测试(考试科目见附件1),即第二阶段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