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得考试资格的考生应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自行到医院体检的结论不予承认。具体时间和地点到校提交报名纸质材料时通知考生。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为体检的终检医院,负责对有疑义的考生进行终检。
(二)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考试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正常录取。
(三)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缴费金额:38元
1.学生可通过扫码小程序(请扫下方图标)进入。
2.微信搜索‘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缴费”小程序进入
3.关注微信公众号“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关注后点右下方“微信校园”进入“微信缴费”
4、进入缴费程序后正确输入学生本人姓名、学号为身份证后十位,按提示进行缴费。缴费后微信会推送“微信支付凭证”,学生务必保留,以此作为缴费凭证;同时学院收费系统会实时记录缴费情况。正常缴费时间:每天8:30至17:00 (其他时间不能缴费)缴费截止至7月30日。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高考报名时所采集的信息。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时所采集的信息。
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1.体检工作由招生学校负责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招生学校确定并通知考生本人。2.体检医院应具有二级甲等以上资格。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为体检的终检医院,负责对有疑义的考生进行终检。3.体检医院应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对考生的
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体检工作由体检组负责组织进行,时间:4月13日8:30~5:30;地点:海南政法职业学院;体检医院:海南省老干部疗养院。考生应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体检,自行到医院体检的结论不予承认。 体检医院应具有二级甲等资格。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为体检的终检医院,负责对有疑义的考生进行终检。 体检医院应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
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1、体检工作由我院负责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学院确定后另行通知考生。考生应参加招生学院组织的体检,自行到医院体检的结论不予承认。2、体检医院应具有二级甲等资格。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为体检的终检医院,负责对有疑义的考生进行终检。3、体检医院应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相关项目的检查,并根据教育部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均采用考生报考时所采集的信息,我校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入学资格。体检工作由我校负责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我校确定后另行通知考生本人。
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体检工作由招生学校负责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招生学校确定并通知考生。考生应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体检,自行到医院体检的结论不予承认。体检医院应具有二级甲等资格。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为体检的终检医院,负责对有疑义的考生进行终检。体检医院应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相关项目的检查,并根据教育部、卫生
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一)取得考试资格的考生应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自行到医院体检的结论不予承认。具体时间和地点到校提交报名纸质材料时通知考生。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为体检的终检医院,负责对有疑义的考生进行终检。(二)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
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体检工作由招生学校负责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招生学校确定并通知考生。考生应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体检,自行到医院体检的结论不予承认。体检医院应具有二级甲等资格。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为体检的终检医院,负责对有疑义的考生进行终检。体检医院应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相关项目的检查,并根据教育部、卫生
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一)取得考试资格的考生应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自行到医院体检的结论不予承认。具体时间和地点到校提交报名纸质材料时通知考生。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为体检的终检医院,负责对有疑义的考生进行终检。(二)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