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博士生考生年龄不限。

(2)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2023年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申请者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和培养潜质。其表现为已完成高质量硕士论文,硕士毕业论文要求达到院级优秀及以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在学科重要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含已录用);或有专利的国际申请、国内授权专利(含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或获得国际国内专业性奖励(含全国性本学科重要毕业设计奖)等。

(一)2014年中山大学招收非在职全日制、委托培养和国家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

3.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和培养潜质,已经取得较为显著的科研成果和业绩;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本科生和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4.入学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三)委托培养是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培养费用由考生单位提供。录取前,考生工作单位、录取学校、考生本人三方签署委托培养协议,不转档案、工资关系、户口,毕业后回原委托单位工作。是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培养费用由考生单位提供。录取前,考生工作单位、录取学校、考生本人三方签署委托培养协议,不转档案、工资关系、户口,毕业后回原委托单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