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监督制度及违规处理(一)为顺利完成单独招生工作并确保质量,整个选拔实施工作在省考试局的统一领导下,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二)单独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和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考试局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三)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及海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执行。

(五)成绩公布考生在5月15日后可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对考试成绩有疑义的考生,可向招生学校提出复查的要求。

1.学院地址:海南省琼海市富海路128号邮政编码:571400

(4)纪检监督组:组长:王经强 成员:严丽丽、吴琼扬、黄昊主要职责是:负责招生考试录取全过程的纪检监督;负责接待考生来信来访;负责处理考生和家长反映的问题。

6.监督电话(纪委监察审计处):0898-/

(四)评卷和计分办法笔试部分的评卷采取人工分题评阅的方式。技能测试采取每个专业不少于5个评委现场亮分的方式,考试成绩通过去掉高分和低分以后相加取平均分的办法计算。

2、相应的工作组及相关职责 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单独招生工作组,分别负责相关工作。

(三)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及海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执行。

3、学籍材料(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生提交,其他考生可不提交);

3.联系人:周老师() 王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