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文史类考生考核科目:语文
理工类考生考核科目:数学
笔试时间:2013年3月16日上午8:30――11:00

2、根据笔试成绩排序,按照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合格考生等级,分为“优秀级”和“良好级”。

3、为保证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公平、公正,我校组织专家对考生进行笔试、面试考核。测试结果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

第二十七条自主选拔录取原则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候选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当年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须将我校填报为平行志愿第一顺位),且专业志愿为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考试合格专业,我校予以录取,我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数为自主选拔录取考试成绩,自主选拔考试成绩相同者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为考生安排专业。考生须在省级招生办公

考试(含笔试、面试和体育测试)1.笔试(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1)打印笔试通知:初审合格且缴费成功考生在“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报名平台”上打印笔试通知。(2)笔试科目:文科学生为人文社会科学基础(语文、数学);理科学生为自然科学基础(数学、物理)。(3)笔试时间和地点:2013年3月中旬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报名网站通知。考生可

(2)笔试科目:文科学生为人文社会科学基础(语文、数学);理科学生为自然科学基础(数学、物理)。

4、对符合报名条件第1-5条的考生有关材料和笔试成绩进行复核,确定合格考生的名单。

第二十一条自主选拔录取、国防生录取、运动训练单独招生路的招生录取按国家和我校有关政策执行。

招生计划、专业与范围我校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计划数为招生总规模的2%,招生专业为我校本科一批的基础专业和特色专业。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面向湖南省进行试点。

①笔试科目:语文、数学(不分文理科统一命题,文理科考生分类划线)笔试时间:2014年3月8日上午8:30――12:00笔试分值:语文100分,数学100分,总分200分

①笔试科目:文史类考生考核科目:语文理工类考生考核科目:数学笔试时间:2013年3月16日上午8:30――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