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计划数为招生总规模的2%,招生专业为我校本科一批的基础专业和特色专业。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面向湖南省进行试点。

招生对象、计划及专业主要选拔录取学科特长突出,有创新意识、创新潜质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文理兼收,外语语种仅限英语。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计划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总计划的5%,签约人数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总计划的10%。招生专业见下表:序号类别专业1法学类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学类2管理学类工商管理、国际商务、公共管理类3文学类汉语言文学、英语、新闻学

生源范围本次自主选拔录取考核只接纳除辽宁省以外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报考。不接纳辽宁省考生报考。2013年我校将继续在高考出分后对辽宁省考生进行综合评价录取,以高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我校综合素质考核等为基准进行录取。详细方案2013年5月初在东北大学招生网(www.)公布。

①笔试科目:文史类考生考核科目:语文理工类考生考核科目:数学笔试时间:2013年3月16日上午8:30――11:00

招生范围及计划理科考生生源地不限,文科考生生源地限定在辽宁、吉林、黑龙江、河北、山东、江苏、浙江、湖南、湖北等九省。自主选拔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2013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招生范围及对象 A类计划:面向全国,具有2013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各重点中学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其中天津市、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海南省、贵州省、西藏自治区、甘肃省、青海省限理科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学生。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生物、化学、信息学)省级

第二十一条自主选拔录取、国防生录取、运动训练单独招生路的招生录取按国家和我校有关政策执行。

(2)在考生所在省(市、区)公布的我校招生计划专业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

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2013年我校在全国除港、澳、台地区外各省(市、区)招收理科生,文科生仅限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浙江、山东、河南、陕西八个省(市)。自主选拔合格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2013年招生计划的5%。考生高考填报专业志愿时,可在我校2013年本科招生专业中进行选择。

招生计划、专业与范围我校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计划不超过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招生专业为我校本科一批的基础学科专业和特色学科专业(不含艺术、体育类专业)。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面向湖南省进行。

招生计划、专业与范围我校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计划数为招生总规模的2%,招生专业为我校本科一批的基础专业和特色专业。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面向湖南省进行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