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初试科目:政治理论(已获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申请免试)、外国语和两门专业课。
7.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各专业考试科目详见我校2018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3、除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维、蒙),专业考试科目708维吾尔文学史、810文艺学概论、709蒙古族文学、811蒙古语言与文化四门科目可以使用维吾尔语或蒙古语答题外,其他所有专业考试科目必须使用汉语答题,否则不予评卷。
第一条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和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以外的专业学位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
2.除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以外,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其他专业硕士研究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我校将参考教育部划定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3.根据我校一志愿上线人数,除以下专业外我校的复试分数线原则上采用教育部公布的《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专业学位类)》A类分数标准。序号招生学院招生专业复试分数线类型1哲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哲学315分学术学位2法学院刑法学330分学术学位3法学院民商法学341分学术学位4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经济与管理346分学术学位5东语学院日语语言文学361分学术学位6东语学院亚非语言文学385分学术学位7历史文化旅游学院中国史335分学术学位8化学化工与材料学院无机化学306分学术学位9化学化工与材料学院分析化学330
2.3月24日上午外国语听力考试除12名初试为日语的考生调整至第12考场4-401,其他各专业考场(第1-11考场)安排不变。考场编号地点人数考试内容专业方向第01考场4-30116512室内乐写作514艺术评论写作515舞蹈评论写作517文博综合知识艺术学理论10舞蹈学2舞蹈编导2曲式与作品分析1音乐文化遗产与博物馆1第02考场4-30325511中外音乐作品综合分析复调5和声6配器2作曲7指挥3电子音乐作曲2第03考场4-30529513中外音乐作品分析西安鼓乐1西方音乐史6音乐编辑学3中国传统音乐研究3中国当代音乐研究2中国古代音乐史8中国近现代音
②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学位的,除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外,还应提供学历学位的认证件。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7.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各专业考试科目详见我校2017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八、2013年专业学位初试外国语除汉语国际教育、英语笔译、日语笔译三专业外,其他全部为204英语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