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徽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加分照顾政策,在我院自主招生录取中同样享受。
2、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须于4月13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来我院自主招生办公室申报政策加分。
3、我院自主招生资格审查组负责审核相关材料,确定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并将于4月13日―15日在我院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校长实名推荐的考生须持有《淮南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自主招生校长推荐表》。
7、近三年参加市级田径、乒乓球、篮球、武术、羽毛球比赛获前八名或三等奖(含)以上证书者总分加10分。
(五)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四)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5、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学基础等级为A的,报考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药物制剂技术总分加10分;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数学等级为A的,报考会计总分加10分;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信息技术等级为A的,报考计算机应用技术总分加10分;
11、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考生同时满足以上多项加分条件时,只按其中高一项加分。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必须具有原始证书并交验原始材料,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情况,学校在校园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章加分政策1、教育部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或安徽省教育厅举办的全省中职学校技能大赛三等奖获得者,免试入学。2、历届生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免试入学。3、获得国家认定核发的高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总分分别加20分、10分。4、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5、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学基础等级为A的,报考机电
第七章加分政策1.教育部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或安徽省教育厅举办的全省中职学校技能大赛三等奖获得者,报考相同专业大类的专业,免试入学。2.2015年1月1日前三年内参加省级以上田径、乒乓球、篮球、足球、武术、羽毛球、健美操比赛获得前六名或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加5分;3.退伍军人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加5分;4.2015年1月1日前三年内获得国家认定核发的中级及以上职
第七章加分政策1.教育部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或安徽省教育厅举办的全省中职学校技能大赛三等奖获得者,报考相关专业,免试入学。2.历届生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免试入学。3.近三年参加省级以上田径、乒乓球、篮球、足球、武术、羽毛球、健美操比赛获得前八名或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免试入学;4.退伍军人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免试入学;5.获得国家认定核发的高
(三)自主招生加分政策1、安徽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加分照顾政策,在我院自主招生录取中同样享受。2、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须于4月13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来我院自主招生办公室申报政策加分。3、我院自主招生资格审查组负责审核相关材料,确定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并将于4月13日―15日在我院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