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不分初试、复试。
2.考试内容:
(1)视唱:五线谱或简谱均可;
(2)主试专业:声乐、钢琴、器乐任选一项;
(3)加试专业(可选):除主试专业外,声乐、器乐、舞蹈任选一项。
2.考试内容:(1)视唱:五线谱或简谱均可;(2)主试专业:声乐、钢琴、器乐任选一项;(3)加试专业(可选):除主试专业外,声乐、器乐、舞蹈任选一项。
1.临摹:历代经典碑帖临摹。要求:实临;结构准确,见笔法、有笔意。考试工具自备。
2.创作:规定内容创作。要求:书体不限;有章法,见笔法、有笔意。考试工具自备。
3.录取政策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13年艺术类招生相关规定为准。
(一)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专业1.考试不分初试、复试。2.考试内容:(1)视唱:五线谱或简谱均可;(2)主试专业:声乐、器乐任选一项;(3)加试专业(可选):除主试专业外,声乐、器乐、舞蹈任选一项;(4)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专业可兼报。
招生计划专业名称科类学制外语语种学费标准(元/年)计划数黑龙江山西湖南安徽河北山东环境设计不限四年英语680068101210视觉传达设计不限四年英语6800681058视觉传达设计(新媒体传播)不限四年英语680064655美术学(师范)不限四年英语680086美术学(书法)(师范)不限四年英语68001015音乐学(师范)不限四年英语1518舞蹈编导不限四年英语680084
(3)加试专业(可选):除主试专业外,声乐、器乐、舞蹈任选一项。
5.美术学(师范)、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新媒体传播)专业相互可兼报。
1.考生为普通高中及中等艺术学校的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有一定的专业素质和专业基础。
(一)音乐学(师范)专业1.考试不分初试、复试。2.考试内容:(1)视唱:五线谱或简谱均可;(2)主试专业:声乐、钢琴、器乐任选一项;(3)加试专业(可选):除主试专业外,声乐、器乐、舞蹈任选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