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
2.考生自备2B铅笔、橡皮、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
3.严禁将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计算器等电子设备带至座位。
4.开考十五分钟后不准入场;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个科目考试结束前三十分钟;期间离开考场,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5.严禁将答题卡、题本、试卷、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6.考生必需遵守考场规则,若有作弊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7.请考生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场位置。
3.检录后直至测试完成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一经发现检录后与外界联系,取消此次考试资格。
2.统一配发学生考试用工具:黑色字迹笔(签字笔),其余种类的文具严禁带入考场。
第九条考试与评分、考试形式及测试方式由学院自主命题和组织考试,分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
(1)考试内容:语文(卷面满分100分)、英语(卷面满分100分)、数学(卷面满分100分),卷面总分300分,折算成绩满分100分。
3.素质特长项加分满分10分(赋分条件参照省考试院公布的特长加分要求)。学院纪检监察处对招生全程实施监督。
第七条考试时间文化考试:2014年3月30日。综合素质测试:2014年4月6日。
1.文化考试(1)考试内容:语文(卷面满分100分)、英语(卷面满分100分)、数学(卷面满分100分),卷面总分300分,折算成绩满分100分。(2)考试形式:笔试。
2.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折算=语文卷面成绩×40%+数学卷面成绩×20%+英语卷面成绩×40%。
文化考试1.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2.考生自备2B铅笔、橡皮、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3.严禁将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计算器等电子设备带至座位。4.开考十五分钟后不准入场;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个科目考试结束前三十分钟;期间离开考场,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5.严禁将答题卡、题本、试卷、草稿纸等带出考场。6.考生必需遵守考场规则,若有作弊行为,将按有
(三)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由学院自主命题和组织考试,分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文化考试按照高等学院招生考试大纲的要求命题,以笔试的形式进行,根据文化考试成绩,按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名单。综合素质测试以面试的形式进行。1.文化考试(1)考试内容:语文(卷面满分100分)、英语(卷面满分100分)、数学(卷面满分100分),卷面总分300分,折算成绩满分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