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阅读并严格履行《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的相关内容。
2、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3、认真查阅现场《考场安排表》,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外等候。凭《准考证》、身份证和高考报名证入场,入场时考生须自觉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入场后,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高考报名证放在课桌靠走道一侧上角以备查验。开考后15分钟(即9:15后),禁止入场。
4、考生入场,只允许携带2B铅笔、0.5毫米以上书写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指针式手表,并主动接受监考员对严禁携带物品的检查。严禁携带各种通讯接受工具(如移动电话、对讲机、无线耳机及其它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扫描等各种信息传输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
5、考生领到考试试卷后,须检查试卷有无漏印、重印、缺损、少页、字迹不清、污染等问题,如有应及时提出更换,否则责任自负。提问时,应先举手,得到允许后方可提出问题(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确认无误后,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准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码,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试卷作无效处理。
6、考生需在考点发出开考信号后才能开始答题,考试开始60分钟后方可交卷出场,考试终了前15分钟停止交卷,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考点发出考试结束信号后立即停止作答,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7、作答时,在规定的地方答题。不准在试卷或答卷上做任何标记,否则作无效处理。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8、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自行传递文具、用品,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不得将试卷和草稿纸带出考场,以上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
温馨提示:
○路途较远的考生,请提前来校做好熟悉考场等,以免延误考试;
○考试当天因车辆较多,请自觉遵守秩序,听从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的指引。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
1、报考条件:符合2014年普通高考或高职单考单招报考条件,并已办理普通高考或高职单考单招报名手续的高中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3)已参加当年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并获得考试成绩的学生(会考成绩以浙江省会考办提供的成绩为准);
2、报名方式: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根据《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管理办法》,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所。
(2)网络报名:考生可登陆我院招生网(http://zs.***/)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zs.***/zzzs/),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每位考生允许填报二个专业志愿和“服从专业调剂”选项。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考生自行在自主招生报名系统中查询报名结果,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以直接打印《自主招生报名表》和《诚信考试承诺书》。
3、报名考试费:110元/人,报名资格审核前缴纳。
4、递交材料:申请人在报名截止日期前,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须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考生所交材料不退还。学校在收到考生申请材料后将及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确认,请注意查询。具体书面材料按以下顺序自行装订成册(A4纸标准,装订时将报名表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
①《湖州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报名表》(须加盖考生所在学校公章有效);②《考生本人身份证》(或考生本人户口本)复印件;③《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复印件;④《高中阶段各科会考等第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提供并加盖公章有效);⑤《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在本院招生网站自主招生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签名);⑥《各类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5、确认环节:
经网络报名,因材料不合格或未缴费等原因未通过审核确认的,视作无报考资格。报名费、报名材料不退还。
(1)材料递交:考生网上报名提交后,将准备好的材料通过EMS方式寄到我校招生处(313000,湖州市学府路299号,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材料截止日期为3月16日,以邮戳时间为准。
(2)缴费: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显示可以缴费的信息后,通过银行缴费。请到浙江省内任意一家工商银行网点,向柜台提供:学校代码(12020731)、学校名“湖州职业技术学院”以及个人的身份证号码,即可缴费,凭缴费凭证可到学校领取收费凭证。
(3)审核:我校招生处收到考生递交的材料和收到已缴费信息后,给予网上确认。
(4)打印准考证:报名情况经我校审核通过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自主招生准考证》(文化课考试和综合测试都为同一份准考证。)
6、报名截止时间、准考证打印时间、通讯地址和咨询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3月1日8:30-3月15日16:00
(2)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3月16日
(3)缴费截止时间:2014年3月16日下午16:00
(4)准考证打印时间:2014年3月20日-2014年3月21日
(5)通讯地址:湖州市学府路299号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行政楼203室),邮编313000。
(6)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行政楼203室)
2.网络咨询:http://zs.***/
3.电话咨询:0572-2363678
1、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3、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4、每位考生允许填报二个专业志愿和服从专业调剂志愿,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该专业招生计划150%的比例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参加本专业的综合素质测试。对报考一专业志愿不足的专业采取级差分调剂办法,由专业第二志愿调剂的,其文化课总分降5分,二志愿不足专业由服从志愿调剂的,其文化课总分降10分,以降分后的文化课成绩依次排序补足该专业招生计划150%的比例。若某个专业(或专业招收对象)补足二专业志愿和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后人数仍低于计划数时,该专业(或专业招收对象)按不高于参加考试人数的80%比例进行择优录取。
5、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参加相应专业综合素质测试的入围考生名单,具体名单将在规定时间公布在学校招生网,由考生自行查询,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6、根据专业计划,以文化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换算成绩等三项合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结合高中选修课程情况综合考虑,择优录取。三校生不计会考成绩。
5、若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科顺序排序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文化测试总分、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换算分。
6、凡被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信息,将在本校招生网和浙江教育考试网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7、录取工作在5月底前完成。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网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办理入学手续。凡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不需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考试,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当年高考。
1、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交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3、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备注:其他未尽事宜以湖州职业技术学院解释为准。
附件一:湖州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组员名单:
组 长:胡世明(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校长)
副组长:吴海燕(湖州职业技术学院纪委书记)
成 员:吴国峰(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处长)
方东傅(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处长)
周伟铭(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处长)
金栋林(湖州职业技术学院人文旅游分院党总支书记)
谢云琪(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国际贸易与外国语分院党总支书记)
李晓英(湖州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工程分院党总支书记)
谢 飞(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工商管理分院党总支副书记)
刘 竞(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机电工程分院党总支副书记
褚锡星(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分院党总支副书记)
张益池(湖州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副书记兼监察室主任)
附件二:湖州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工作小组组员名单:
组 长:吴海燕(湖州职业技术学院纪委书记)
副组长:吴国峰(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处长)
李天真(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副处长)
成 员:叶小小(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招生干事)
陈丹(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招生干事)
张益池(湖州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副书记兼监察室主任)

2、家长及未在当场次考试的考生休息室安排在9号楼2楼1号报告厅;

3、参加技能测试的考生请按工作人员指引到指定地点参加技能测试。

6、查分:4月9日起考生可在我院招生网站查询综合素质成绩及总成绩。

3.审核:我校招生处收到考生递交的材料和收到已缴费信息后,给予网上确认。

第八条学校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并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

2、家长及未在当场次考试的考生休息室安排在10号楼1楼10101和10103;

3.审核:我校招生处收到考生递交的材料和收到已缴费信息后,给予网上确认。

第八条学校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并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

5、评分:各专业的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300分,由考评组成员按照评分规则(另行制定)评分。素质特长项评分方式:对于考生在高中(中职)阶段获得符合浙江省高等学校招考加分政策的项目实行加倍加分,加分项目、分值、方式以当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中相关条款为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报名资格确认时需提供证明材料,在资格确认现场把证书的原件交学院招生处老师审核。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可

考生守则1、认真阅读并严格履行《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的相关内容。2、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3、认真查阅现场《考场安排表》,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外等候。凭《准考证》、身份证和高考报名证入场,入场时考生须自觉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入场后,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高考报名证放在课桌靠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