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参加美术技能测试的考生请按工作人员指引到指定地点参加美术技能测试。
2、家长及未在当场次考试的考生休息室安排在10号楼1楼10101和10103;
第八条学校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并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
3.确认地点:湖州市学府路299号,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行政楼二楼)。
3.确认地点:湖州市学府路299号,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行政楼二楼)。
第十条材料递交:申请人在2017年4月1日前,须将所有书面材料须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313000,湖州市学府路299号,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考生所交材料不退还。具体书面材料按以下顺序自行装订成册(A4纸标准,装订时将报名表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
第八条学校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并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
(3)审核:我校招生处收到考生递交的材料和收到已缴费信息后,给予网上确认。
3.审核:我校招生处收到考生递交的材料和收到已缴费信息后,给予网上确认。
3.审核:我校招生处收到考生递交的材料和收到已缴费信息后,给予网上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