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学院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并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
第三条学校经批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高职学历证书。
(三)报考对象:已取得高考资格和单考单招资格的应届、历届普高生和中职生,且符合下列条件者: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3、已参加当年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并获得考试成绩的学生(会考成绩以浙江省会考办提供的成绩为准);4、现场报名资格确认时提交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上述条件需在报名资格确认时提交学校证明材料。报名资格确
第十一条材料审核:经网络报名,通过审核资格条件,确定入围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缴费,逾期和材料不合格者,视作无报考资格。报名费不退还。我校于2017年4月1日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考生名单,并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入围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缴费。经我校审核确定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提前招生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2017年4月12日-2017年4月14日。未
第十条缴费:经网络报名,通过审核资格条件,确定入围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缴费,逾期,视作无报考资格。报名费不退还。我校于2018年4月12日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考生名单,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入围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缴费。经我校审核确定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提前招生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2018年4月12日-2018年4月14日。未在规定时间内缴报名
(二)资格确认学校根据申请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确认,确认合格者参加由学校组织的文化测试。
3.审核:我校招生处收到考生递交的材料和收到已缴费信息后,给予网上确认。
3.审核:我校招生处收到考生递交的材料和收到已缴费信息后,给予网上确认。
第八条学校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并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
第八条学校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并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