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概况:(略)
(二)招生专业:国际贸易实务、电子商务、报关与国际货运、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室内设计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文秘、旅游管理;
(三)报考对象:已取得高考资格和单考单招资格的应届、历届普高生和中职生,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3、已参加当年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并获得考试成绩的学生(会考成绩以浙江省会考办提供的成绩为准);
4、现场报名资格确认时提交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
上述条件需在报名资格确认时提交学校证明材料。报名资格确认时同时需提供《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
(四)招生计划:205名。
专业名称普高中职学制学费标准(元?年)国际贸易实务255三年6000电子商务105三年6000报关与国际货运155三年6000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255三年6000室内设计技术255三年7000应用电子技术305三年6000文秘155三年6000旅游管理205三年6000合计16540
(五)测试与评分
由学校自主命题和组织测试,分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成绩换算分值、文化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三部分:
1、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成绩换算如下表:
会考等第A C E换算分值
注:三校生不计会考成绩。
2、文化测试
(1)测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
(2)测试形式:笔试。
3、综合素质测试
(1)测试内容:考核学生的能力素质和专业学习的适应性。
(2)测试形式:面试。
(3)测试方式:由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若干个考评组,考评组由5-7位考评人员(设组长1名)和若干工作人员组成,按照实施细则制定的考评方法进行测试。学校监察室实施全程监督。
(4)素质特长项评分方式:对于考生在高中(中职)阶段获得符合浙江省高等学校招考加分政策的项目实行加倍加分,加分项目、分值、方式以当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中相关条款为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报名资格确认时需提供证明材料,在资格确认现场把证书的原件交学校招生处老师审核。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可以累加,每位考生高加分分值不超过50分。考生加分须由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确认。
(4)测试评分
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成绩换算满分为150分,三校生不计会考成绩,文化测试满分为300分(语文、数学、英语各科满分100分),综合素质测试满分300分,总分满分750分。
(六)录取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以考生的文化测试总分和加分三项合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生计划150%的比例划定填报专业志愿的分数线。
3、每位考生可填报二个专业志愿和服从专业调剂志愿,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该专业招生计划15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参加本专业的综合素质测试,对报考专业志愿不足的专业采取级差分调剂办法,由专业第二志愿调剂的,其文化课总分降5分,由服从志愿调剂的,其文化课总分降10分,以降分后的文化课成绩依次排序补足该专业招生计划150%的比例。
4、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参加相应专业综合素质测试的入围考生名单,具体名单将在规定时间公布在学校自主招生信息网,由考生自行查询,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5、各专业考生的录取,按照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成绩换算分值、文化测试总分、加分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四项合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专业报考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数时,校考拟入选名额按实际参加校考总人数的80%核定,不足部分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转入高考统招计划,在相应的批次录取。如三校生自主招生专业计划录取不足,则转入普高同专业自主招生计划中录取,仍不足则转入高考统招计划,在相应的批次录取。
6、录取工作在5月底前完成。凡被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信息,在本校招生信息网和浙江教育考试网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7、公示结束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经审核同意后向考生发录取通知书。已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年高考;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当年高考。
1、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交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3、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备注:其他未尽事宜以湖州职业技术学院解释为准。
附件一:湖州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组员名单:
组 长:胡世明(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校长)
副组长:吴海燕(湖州职业技术学院纪委书记)
成 员:吴国峰(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处长)
方东傅(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处长)
周伟铭(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处长)
金栋林(湖州职业技术学院人文旅游分院党总支书记)
谢云琪(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国际贸易与外国语分院党总支书记)
李晓英(湖州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工程分院党总支书记)
谢 飞(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工商管理分院党总支副书记)
刘 竞(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机电工程分院党总支副书记
褚锡星(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建筑工程分院党总支副书记)
张益池(湖州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副书记兼监察室主任)
附件二:湖州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工作小组组员名单:
组 长:吴海燕(湖州职业技术学院纪委书记)
副组长:吴国峰(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处长)
李天真(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副处长)
成 员:叶小小(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招生干事)
陈丹(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招生干事)
张益池(湖州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副书记兼监察室主任)
1、参加体检对象:所有参加学校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
2、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在当地可承担高考体检工作的医院自行完成体检工作。
体检合格的考生,带上体检表(体检表带复印件)在综合素质测试前交到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后方可参加综合素质测试。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资格。
户籍迁移:新生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将户口迁入我院。须办理户口迁移的,凭《入学通知书》到当地(乡镇为当地派出所、城市为当地办证中心)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入学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入学报到后将《户口迁移证明》交学院集中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录取1、录取规则(1)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2)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3)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4)根据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学校联系方式学校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学府路299号学校招生网址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附件湖州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提前招生实施进程安排湖州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提前招生实施进程安排如有变动以学校招生网公布为准序号工作内容完成时间1完成方案报批工作2022年1月底前2考生报名2022年3月19日3月28日3公布入围综合素质测试考生名单2022年4月2日4考生缴费2022年4月3日4月8日5公布符合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缴费成功者2022年4月12日6打印准考证2022年4月12日4月15日7组织综合素质测评2
1、报考条件:已取得高考资格和单考单招资格的应届、历届普高生和中职生,且符合下列条件者:(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3)已参加当年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并获得考试成绩的学生(会考成绩以浙江省会考办提供的成绩为准);
第二十六条学校联系方式:学校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学府路299号学校网址:招生处咨询电话:(0572)(0572)备注:其他未尽事宜以湖州职业技术学院解释为准。
招生章程(一)学院概况:(略)(二)招生专业和计划:序号专业名称计划数招生对象备注1文秘42普高文理科2服装设计36普高文理科3连锁经营管理42普高文理科4电气自动化技术42普高文理科5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42普高文理科6室内设计技术36普高文理科7市场营销40普高文理科8数字媒体技术36普高文理科9动漫设计与制作36普高文理科合计352(三)报考对象:符合2015年普通高
第十八条本章程由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中国高校之窗学校负责人:(学校公章)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学校联系方式:学校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学府路299号学校网址:http://www..cn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0572)(0572)附件:湖州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提前招生实施进程安排湖州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提前招生实施进程安排(如有变动,以学院提前招生网公布为准)序号工作内容负责单位完成时间1完成方案报批工作招生院校2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学校联系方式:学校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学府路299号学校网址:http://www..cn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0572)(0572)附件:湖州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提前招生实施进程安排湖州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提前招生实施进程安排(如有变动,以学院提前招生网公布为准)序号工作内容负责单位完成时间1完成方案报批工作招生院校2
招生章程(一)学院概况:(略)(二)招生专业:国际贸易实务、电子商务、报关与国际货运、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室内设计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文秘、旅游管理;(三)报考对象:已取得高考资格和单考单招资格的应届、历届普高生和中职生,且符合下列条件者: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3、已参加当年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并获得考试成绩的学生(会考成绩以浙江省会考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