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依据《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暂行规定》精神,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由湖州市人民政府主管,是浙江省确定的首批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高职高专优秀院校。
第三条 学校经批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高职学历证书。
第四条 学校秉承“崇德尚能”的校训和“海纳百川、持恒精进”的学校精神,大力推进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服务活校、制度理校、文化厚校“六大战略工程”和“四位一体”的办学模式,致力于培育“文厚、技湛、商慧”型高素质高技能人才。
第五条 学校位于湖州市高教园区,占地面积601亩,校园建设具有典型的江南特色和湖州人文气息,具有完善的现代教育教学设施和雄厚的教育教学资源,产学合作广泛。
第六条 经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学校2013年面向浙江省自主招生205名计划。其中:国际贸易实务专业30名(普高生25名,三校生5名),电子商务专业15名(普高生10名,三校生5名),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20名(普高生15名,三校生5名),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30名(普高生25名,三校生5名),室内设计技术专业30名(普高生25名,三校生5名),应用电子技术专业35名(普高生30名,三校生5名),文秘专业20名(普高生15名,三校生5名),旅游管理专业25名(普高生20名,三校生5名)。
第七条 报考对象:已取得高考资格和单考单招资格的应届、历届普高生和中职生,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3、已参加当年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并获得考试成绩的学生(会考成绩以浙江省会考办提供的成绩为准);
4、报名资格确认时提交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
上述条件需在报名资格确认时提交学校证明材料。报名资格确认时同时需提供《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
第八条 学校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并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
第九条 由学校自主命题,自行组织测试,分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成绩换算、文化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三部分,三校生不计会考成绩。
第十条 根据专业特点自行制定加分政策(方案另附),经批准后实施。
1、报考条件:符合2014年普通高考或高职单考单招报考条件,并已办理普通高考或高职单考单招报名手续的高中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3)已参加当年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并获得考试成绩的学生(会考成绩以浙江省会考办提供的成绩为准);
2、报名方式: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根据《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管理办法》,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所。
(2)网络报名:考生可登陆我院招生网(http://zs.***/)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zs.***/zzzs/),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每位考生允许填报二个专业志愿和“服从专业调剂”选项。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考生自行在自主招生报名系统中查询报名结果,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以直接打印《自主招生报名表》和《诚信考试承诺书》。
3、报名考试费:110元/人,报名资格审核前缴纳。
4、递交材料:申请人在报名截止日期前,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须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考生所交材料不退还。学校在收到考生申请材料后将及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确认,请注意查询。具体书面材料按以下顺序自行装订成册(A4纸标准,装订时将报名表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
①《湖州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报名表》(须加盖考生所在学校公章有效);②《考生本人身份证》(或考生本人户口本)复印件;③《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复印件;④《高中阶段各科会考等第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提供并加盖公章有效);⑤《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在本院招生网站自主招生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签名);⑥《各类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5、确认环节:
经网络报名,因材料不合格或未缴费等原因未通过审核确认的,视作无报考资格。报名费、报名材料不退还。
(1)材料递交:考生网上报名提交后,将准备好的材料通过EMS方式寄到我校招生处(313000,湖州市学府路299号,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材料截止日期为3月16日,以邮戳时间为准。
(2)缴费: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显示可以缴费的信息后,通过银行缴费。请到浙江省内任意一家工商银行网点,向柜台提供:学校代码(12020731)、学校名“湖州职业技术学院”以及个人的身份证号码,即可缴费,凭缴费凭证可到学校领取收费凭证。
(3)审核:我校招生处收到考生递交的材料和收到已缴费信息后,给予网上确认。
(4)打印准考证:报名情况经我校审核通过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自主招生准考证》(文化课考试和综合测试都为同一份准考证。)
6、报名截止时间、准考证打印时间、通讯地址和咨询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3月1日8:30-3月15日16:00
(2)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3月16日
(3)缴费截止时间:2014年3月16日下午16:00
(4)准考证打印时间:2014年3月20日-2014年3月21日
(5)通讯地址:湖州市学府路299号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行政楼203室),邮编313000。
(6)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行政楼203室)
2.网络咨询:http://zs.***/
3.电话咨询:0572-2363678
2、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室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十条未完成的自主招生计划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转入当年统招计划。
第八条学校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并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
(二)资格确认学校根据申请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确认,确认合格者参加由学校组织的文化测试。
2、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在当地可承担高考体检工作的医院自行完成体检工作。体检合格的考生,带上体检表(体检表带复印件)在综合素质测试前交到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后方可参加综合素质测试。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资格。
第三条学校经批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高职学历证书。
第二十七条学校联系方式:学校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学府路299号学校网址:http://www.http://www./招生处咨询电话:(0572)(0572)备注:其他未尽事宜以湖州职业技术学院解释为准。
(三)报考对象:已取得高考资格和单考单招资格的应届、历届普高生和中职生,且符合下列条件者: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3、已参加当年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并获得考试成绩的学生(会考成绩以浙江省会考办提供的成绩为准);4、现场报名资格确认时提交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上述条件需在报名资格确认时提交学校证明材料。报名资格确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管理办法》精神,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由湖州市人民政府主管,是浙江省确定的首批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高职高专优秀院校。第三条学校经批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高职学历证书。第四条学校秉承“崇德尚能”的校训和“海纳百川、持恒精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暂行规定》精神,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湖州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由湖州市人民政府主管,是浙江省确定的首批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高职高专优秀院校。第三条学校经批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高职学历证书。第四条学校秉承“崇德尚能”的校训和“海纳百川、持恒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