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质特长加分经相关部门认定并交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不同素质特长加分可累计(获得浙江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累计不超过80分,其他考生累计不超过50分);同一素质特长加分取高项(具体素质特长项目和加分见我校素质特长项目分值表)。素质特长成绩计入录取总分。
第十五条文化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权重系数见下表:专业(类)名称考生类别文化考试成绩权重系数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权重系数市政工程技术普通高考(文、理)11建筑设计技术(中澳合作)普通高考(文、理)11医药营销普通高考(文、理)0.81.2电子商务(创业班)普通高考(文、理)0.81.2会计(中美合作)普通高考(文、理)0.81.2传媒策划与管理普通高考(文、理)11体育服务与管理(中美合作)普通
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学校成立由招生专业相关的专家、企业高级技术人员组成的考评组,由学校自主命题,自主组织考试。考试内容、形式、考评办法由学校提出方案,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二类考生不设入围分数线,在规定时间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1.考试时间:2013年4月13日,考试地点:金华市婺州街1188号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内。2.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根据2013年浙江省高考大纲),各科总分为100分,三门课程总分300分。3.文化考试总分计算:文化考试总分=语文成绩×语文权重系数+数学成绩×数学权重系数+英语成绩×英语权重系数(各科的权重系数见表
(三)申请素质特长计分还需准备1.《金华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素质特长分申请表》(可在学校招生网下载);2.素质特长分对应项目的有关证件、证明原件,交复印件(必须加盖所在学校校名章)一份。所有报名材料复印件以A4纸格式。
3.测试方式:各专业综合素质测试方式及分值见表5。表5各专业综合素质测试方式和分值专业(类)名称综合素质测试方式面试或操作技能考试专业能力技能考试市政工程技术3000建筑设计技术(中澳合作)3000医药营销100200电子商务(创业班)0300会计(中美合作)100200传媒策划与管理3000体育服务与管理(中美合作)3000畜牧兽医0300宠物医学0300园艺技术0300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
(五)素质特长分申请材料:符合素质特长分申请条件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交验有关证件、证明原件,交复印件一份(必须加盖所在学校校名章),并填写《金华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素质特长分申请表》(可在学校招生网下载);申请体育素质特长分和要求参加体育素质特长现场测试的考生,需提供地市级及以上体育比赛项目的获奖证书、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复印件并交验原件;未在现场确认时上交相关材料和填写申请表的视作自动放弃素
第二十三条素质特长分计分办法如表3所示。表3素质特长计分办法项目等级分值备注三好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省级20限高中段地(市)级10浙江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20限高中段二等奖15三等奖10国家等级运动员二级及以上20?全运会国家级前8名20限高中段省级前6名15省中学生运动会前3名15限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组织的比赛项目4-6名10全国社会艺术等级考试:声乐、器乐、舞蹈、美术八级及以上
2.素质特长分对应项目的有关证件、证明原件,交复印件(必须加盖所在学校校名章)一份。所有报名材料复印件以A4纸格式。
第十四条素质特长加分1.考生素质特长加分划分为两类:一是考生在高中段获得相应的荣誉,经过考生素质特长加分申请,招生录取组初审并提交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认定。二是经考生申请,参加学校组织的田径、游泳现场测试,成绩达到规定标准的,经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认定。2.不同素质特长加分可累计;同一素质特长加分取高项。获得浙江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素质特长加分累计不超过8
素质特长加分认定素质特长加分经相关部门认定并交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不同素质特长加分可累计(获得浙江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累计不超过80分,其他考生累计不超过50分);同一素质特长加分取高项(具体素质特长项目和加分见我校素质特长项目分值表)。素质特长成绩计入录取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