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术类专业
素描(头像默写150分钟,黑铅笔或炭笔,200分);色彩(静物默写150分钟,水彩、水粉不限,200分)。
(二)音乐类专业(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
1.音乐学专业
视唱(口试32分);练耳(笔试68分);声乐(100分);器乐(100分)。
要求:所使用的乐器仅限于西洋管弦乐器、民族管弦乐器以及钢琴、手风琴;不允许使用以下乐器:吉他、口琴、葫芦丝、架子鼓和电子琴。
2.音乐表演专业
视唱(口试32分);练耳(笔试68分);特长展示(声乐或器乐任选一项,160分)。
要求:选择器乐的考生,所使用的乐器仅限于以下12种:钢琴、小提琴、中提琴、长笛、单簧管、萨克斯、圆号、长号、二胡、琵琶、古筝和扬琴。
(三)编导专业
笔试(命题故事创作与影视作品分析,150分);特长展示(声乐、器乐任选其一,题材自定,限单人表演,也可无伴奏表演,时间3分钟以内,50分);朗读与即兴评述(按照试题进行朗读,根据背景资料谈自己的观点和看法,时间3分钟以内,100分)。

考试科目及分值1.音乐学(声乐)主项和视唱,共100分。2.音乐学(器乐)主项和视唱,共100分。

考试时间、科目及分值考试时间:2013年3月3日上午9:00——11:30考试科目:①碑帖背临②书法创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碑帖背临和书法创作两个科目的答题。碑帖背临考试:在所列碑帖范围中任选一帖,背临该帖指定内容。书法创作考试:指定内容,考生自选书体进行创作。分值:满分100分。其中碑帖背临占40%,书法创作占60%。

考试科目及分值(一)科目临帖:提供楷书、隶书、行书三种字帖,考生任选其一临帖,须按顺序通临,不得增字和减字。创作:1.考生根据指定内容自由创作;2.正文部分任选一种书体进行创作,落款部分以行书创作;3.章法:纵幅,竖写;4.严格按规定内容书写“正文”与“落款”,不得增字和减字;“落款”内容中不得出现真实姓名。(二)分值考生各科目成绩均以百分制记录原始成绩,然后按照比例折合总分,专业

考试科目及分值(一)音乐学专业科目:主项、副项曲目各一首;乐理笔试;视唱。分值:考生各科目成绩均以百分制记录原始成绩,然后按照比例折合总分,专业总分为100分,其中主项占50%,副项占30%,乐理笔试占10%,视唱占10%。(二)音乐表演各专业科目:曲目二首;乐理笔试;视唱。分值:考生各科目成绩均以百分制记录原始成绩,然后按照比例折合总分,专业总分为100分,其中曲目占80%,乐理

考试科目及分值科目:语言文字运用、名句名篇默写、阅读理解、编故事分值:满分200分,其中语言文字运用50分、名句名篇默写20分、阅读理解60分、编故事70分

考试科目及分值科目:成语改错、名句名篇默写、文言字词解释、翻译、作品评论、编故事分值:满分200分,其中成语改错20分、名句名篇默写20分、文言字词解释40分、翻译20分、作品评论40分、编故事60分

考试科目及分值1.考试科目专项素质:形体气质、劈叉(纵叉、横叉)、直角支撑或分腿支撑、屈体分腿跳、依柳辛、俯卧撑。成套动作:自编竞技健美操成套动作。2.分值考生各科目成绩均以百分制记录原始成绩,然后按照比例折合总分,专业总分为100分,其中专项素质占30%,成套动作占70%。

考试科目及分值(一)音乐学专业科目:主项、副项曲目各一首;乐理笔试;视唱。分值:考生各科目成绩均以百分制记录原始成绩,然后按照比例折合总分,专业总分为100分,其中主项占50%,副项占30%,乐理笔试占10%,视唱占10%。(二)音乐表演各专业科目:曲目二首;乐理笔试;视唱。分值:考生各科目成绩均以百分制记录原始成绩,然后按照比例折合总分,专业总分为100分,其中曲目占80%,乐理

考试科目及分值1.科目专项素质:形体气质、纵叉、横叉、连续5次吸腿转360°、下桥。成套动作:华尔兹、伦巴、探戈、恰恰恰、桑巴,任选一种。2.分值考生各科目成绩均以百分制记录原始成绩,然后按照比例折合总分,专业总分为100分,其中专项素质占30%,成套动作占70%。3.舞种时段2月5日:上午华尔兹,下午伦巴,晚间探戈、恰恰恰、桑巴,2月6日:上午伦巴,下午华尔兹,晚间探戈、恰恰恰、

考试科目及分值(一)美术类专业素描(头像默写150分钟,黑铅笔或炭笔,200分);色彩(静物默写150分钟,水彩、水粉不限,200分)。(二)音乐类专业(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1.音乐学专业视唱(口试32分);练耳(笔试68分);声乐(100分);器乐(100分)。要求:所使用的乐器仅限于西洋管弦乐器、民族管弦乐器以及钢琴、手风琴;不允许使用以下乐器:吉他、口琴、葫芦丝、架子鼓和电子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