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八条2014年我院五年制高职招生专业为:美术教育、学前教育2个专业的教育类考生。五年制高职学制:五年。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对学生进行复查,经查实不符合报名条件,取消录取资格,不予注册。

(一)准考证的发放:考生于4月12日前到参加考试的考点领取准考证。

6.考生须于4月12日前(文化课考试前一天)到考点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环境。

第十七条正式录取后,我院不给予调整专业,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认真思考,慎重选报。

(四)已被正式录取的学生在中职学校按照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继续学习,

第十八条2013年我院五年制高职招生专业为:美术教育、学前教育2个专业的教育类考生。五年制高职学制:五年。

准考证的发放:凡在我院参加文化科和美术术科的考生于4月12日前(考试前一天)到我院领取准考证。

(一)凡被正式录取的考生,可不参加当地中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当地中考。

(一)凡被正式录取的考生,可不参加当地中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当地中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