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类)
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A类)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1.球类项目(包括男篮、女篮、男排、男足、女足、网球)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方可报名。(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第十二条符合普通高等院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我校女子篮球、定向越野和女子足球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选拔:1.女子篮球:①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具有篮球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书,且为高中阶段在省级(含省级)以上比赛的前6名运动队的主力队员;②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具有篮球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书,且为近3年内全国(或国际)比赛的运动队的主力队员。
第十二条符合普通高等院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我校女子篮球、定向越野和女子足球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选拔:1.女子篮球:①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具有篮球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书,且为高中阶段在省级(含省级)以上比赛的前6名运动队的主力队员;②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具有篮球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书,且为近3年内全国(或国际)比赛的运动队的主力队员。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具有本简章所列项目体育特长,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报名要求,在田径、篮球、排球、足球等运动项目有特长,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名:(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二级)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一级)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棒球项目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2)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1、女子足球项目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2)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1、女子足球项目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类)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A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