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学位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四、入学新生于2013年9月报到入学。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新生报到时,由学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3.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五、学习年限学习年限与我校该专业相同。
五、学习年限学习年限与我校全日制该专业相同,详见招生目录。
2022年江南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学习年限
五、学习年限学习年限与我校该专业相同。
五、学习年限学习年限与我校全日制该专业相同,详见招生目录。
五、学习年限学习年限与我校全日制专业相同,详见招生目录。
五、学习年限学习年限与我校该专业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