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2014年4月11日至14日,学院初审考生报考资格。4月15日将在我院单独招生网上公布初审合格考生名单。
(四)单独招生的考生身体健康并在原报名地参加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并达到相关的规定和要求。
(二)上述考生必须已经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
①2013年7月以来获得地市级(包括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加20分。②同时获得地市级(包括地市级)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的只计算一项。
(三)2013年4月18日前,学院初审考生报考资格。4月18日将在我院校园信息网上公布初审合格考生名单。
(三)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4月19日在酒泉职业技术学院一楼就业大厅领取准考证并缴纳报名费。
(二)2013年4月15日前,接受报名,并寄送相关材料(材料接收截止日期为4月13日)。
(1)对报考汉语言授课的普通高等学校的民族自治县和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加20分。
5.2012年4月21日上午8时30分,参加文化综合素质测试。
(五)2013年4月20日上午8时30分,参加文化综合素质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