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在收到报名表和材料后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名考生名单将在4月18日前在学院网上公布。请考生自行上网(http://www.***)或电话查询。

3.坚持分数优先的原则。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单独招生的考生身体健康并在原报名地参加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并达到相关的规定和要求。

(二)上述考生必须已经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

(1)对报考汉语言授课的普通高等学校的民族自治县和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加20分。

(三)2013年4月18日前,学院初审考生报考资格。4月18日将在我院校园信息网上公布初审合格考生名单。

(一)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对考生的政治、文化、健康及身份等方面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查。

(三)资格审核我院在收到报名表和材料后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名考生名单将在4月14日前在学院单独招生网上公布。请考生自行上网(http://www.)或电话查询。

报名及资格审核(一)报名时间:2016年3月1日―4月1日,逾期不予办理。(二)报名方式1.网上报名:符合单独招生报名条件的学生,登录酒泉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填写《酒泉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考生报名表》,选择报考专业(每位考生填报一个第一志愿专业,两个第二志愿专业,并注明是否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录取),并按网上提示上传照片,照片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

(三)资格审核整理报名考生信息后,与甘肃省招生办公室2016年高考报名考生信息库进行比对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名单将在我院单独招生网公布,考生可登录网站自行查询或电话查询。

(四)资格审核我院在收到报名表和材料后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名考生名单将在4月18日前在学院网上公布。请考生自行上网(http://www.)或电话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