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取得4A、3A、2A2B、1A3B和4B等级或获得市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团员”称号的考生可免文化测试(其中4A、3A、2A2B等级以及获得市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团员”称号的考生文化测试成绩按满分值的95%折算计入录取总分,1A3B、4B等级考生文化测试成绩按满分值的85%折算计入录取总分,达到此条件但未申请免试的考生,其文化测试成绩取实际考核成绩或折算成绩高者计入录取总分),同时需参加职业综合素质考试。
2、政策性加分办法
(1)烈士子女,录取时总分加10分;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总分加3分;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总分加10分;
(2)有实用新型专利的考生每项加10分,有发明专利的考生每项加10分。
以上加分,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录取。
考生考核总成绩=文化联测考试成绩+职业综合素质考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1、划线原则
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核总成绩划线。
2、录取规则
(1)总的录取原则: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科类按考生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的考生按综合素质考试成绩、文化联测考试成绩、英语成绩顺序依次排序。
(2)政策性加分办法
①已参加高考报名的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录取时总分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及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总分加10分。
②烈士子女考生录取时总分加10分,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总分加3分,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总分加10分。
③高中阶段获得地市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等奖及以上的考生在录取时总分加20分,获三等奖的考生录取时总分加10分。
④高中阶段在地市级体育或艺术比赛中获得前三名的,第一名加15分、第二名加10分、第三名加5分;在省新概念作文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5分。
⑤必测科目加分:必测科目成绩中每有1A加10分,每1B加5分,多加4个。所有加分累计入文化联测考试成绩,达到或超过文化联测考试满分(180分)的,以文化联测考试成绩满分计算。必测科目成绩以2015年及以前参加学业水平测试的成绩计。
⑥申请加分的考生,需在学校招生网下载、填写相应申请表,并将申请表和对应材料复印件于2016年1月31日之前通过邮局EMS方式(以邮戳为准)寄至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请注明“单独招生报名材料”或将所有材料的扫描件发送到招生办公室邮箱jmizsb@***。同时于职业素质综合测试时(4月16日)将申请表和对应材料原件交学校审核。
⑦必测科目等级加分考生无需提供材料,学校将根据省考试院提供的成绩进行换算。
⑧如加分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我省2016年招生政策为准。
以上加分情况,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
3、学校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录取结果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同时,须考生高考体检合格后,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凡报考我校体育特长生,必须于4月15日参加体育特长生资格考试。
(一)测试内容
1.田径
身体素质: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
专项:对所报专项进行测试。
2.足球
(1)5—25米折返跑(2)传准(3)20米运射(4)实战
3.篮球
(1)运球上篮(2)投篮(3)助跑摸高(4)实战
4.羽毛球
(1)接发球(2)扣球(3)正手击高球(4)实战
5.乒乓球
(1)接发球(2)正手攻球(3)实战
6.跆拳道
(1)柔韧性(2)基本动作组合(3)实战
7.网球
(1)发球(2)正反手截击球(3)实战
8.健美操
(1)跳绳(2)俯卧撑/仰卧起坐(3)自编成套动作(1分30秒)
(二)测试地点:
江苏海事事业技术学院
(2)政策性加分办法①高中阶段获得地市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等奖及以上的考生在录取是时总分加20分,获三等奖的考生录取时总分加10分;②高中阶段有重大发明创造的考生,若总成绩未达线的,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可破格录取;③必测科目加分:必测科目成绩中每有1A加6分,每有1B加3分。必测科目成绩以2013年及以前参加学业水平测试
7、如加分、免考等项目的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15年招生政策为准。
(2)政策性加分办法①已参加高考报名的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录取时总分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及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总分加10分。②烈士子女考生录取时总分加10分,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总分加3分,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总分加10分。③高中阶段获得地市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等奖及以上的考生在录取时总分
⑧如加分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我省2016年招生政策为准。以上加分情况,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
(2)政策性加分办法①已参加高考报名的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录取时总分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总分加10分。②烈士子女考生录取时总分加10分,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总分加3分,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总分加10分。③高中阶段获得地市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等奖及以上的考生在录取时
10、什么样考生可以享受免考和加分政策?报考我院的考生符合条件可享受免考、必测科目加分和附加分的政策。免考政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文化基础测试(文化测试成绩按满分值计入总分。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按等级加分计入总分),同时须参加相应的面试:(1)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取得4A、3A1B、2A2B、3A1C等级的考生;(2)获得地市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表彰奖励的考生。
10、什么样考生可以享受免考和加分政策?报考我院的考生符合条件可享受免考、必测科目加分和附加分的政策。免考政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文化基础测试(文化测试成绩按满分值计入总分。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按等级加分计入总分),同时须参加相应的面试:(1)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取得4A、3A1B、2A2B、3A1C等级的考生;(2)获得地市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表彰奖励的考生。
13、什么样考生可以享受免考和加分政策?报考我院的考生符合条件可享受免考、必测科目加分和附加分的政策。免考政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文化基础测试(文化测试成绩按满分值计入总分。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按等级加分计入总分),同时须参加相应的面试:(1)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取得4A、3A1B、2A2B、3A1C等级的考生;(2)获得地市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表彰奖励的考生。
10、什么样考生可以享受免考和加分奖励?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除文化联考:(1)学业水平测试达到3A及以上等级的考生,可凭《2014年单独招生文化联考免考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报名网站上下载)申请文化联考免考,直接参加学院组织的职业综合素质考试,考试合格的考生优先录取;(2)高中阶段获得地市级“三好学生”称号或已发展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考生,可凭《2014年单独招生文化联考免考申请表
免考与加分政策1、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取得4A、3A、2A2B、1A3B和4B等级或获得市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团员”称号的考生可免文化测试(其中4A、3A、2A2B等级以及获得市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团员”称号的考生文化测试成绩按满分值的95%折算计入录取总分,1A3B、4B等级考生文化测试成绩按满分值的85%折算计入录取总分,达到此条件但未申请免试的考生,其文化测试成绩取实际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