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类招生
录取基本原则:依据选科,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择优录取。
专业确定原则:采用“等级级差法”对考生进行排序。进档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选测科目等级级差设置加分标准为:A+=4分,A=3分,B+=2分,B=1分),采用投档分与等级级差分之和作为录取依据;采用专业级差方式确定考生专业,专业之间的级差分值为“1.1.0”;分数相同时,依次比较考生语数外三门总分、外语成绩;如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二)社会体育专业招生
报考我校社会体育专业的江苏考生,必须参加省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学业水平测试D级不超过三门。
录取方式:“满足等级,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优先,遵循志愿”为录取原则;对录取分数相同时,依次比较文化分、体育专业分、英语、数学成绩确定考生录取与否。

3、选测科目等级要求:1275招生代码下的专业对考生无选测科目要求;1472招生代码下的专业对考生选测科目要求2C(包含C级)以上;1582招生代码下的专业对考生无选测科目要求;1512招生代码下的专业对考生无选测科目要求。

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江苏省核定的公办院校收费标准:学费:严格按照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要求执行;面向外省所有招生专业学费6200元/年。住宿费:石湖校区:1200元/年,书院校区:800元/年。

(9)详细招生计划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计划为准。(10)该章程如有与国家或省招生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或省制定的招生政策为准。(11)该章程由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5、执行江苏省招生加分政策,对加分投档的考生,所加分计入总分。

本章程适用于江苏省考生,由苏州科技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1.学校全称: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国标代码13991)(原江苏科技大学南徐学院)

录取规则:1.院校志愿:院校志愿采用志愿清方式;平行志愿视为同一志愿。2.进档考生专业确定方法:考生进档后,按专业志愿采用分数级差确定考生专业录取(内蒙古自治区采用专业志愿清)。3.加、降分投档考生处理办法:按当地省(市)招办规定执行,将投档成绩作为录取参考分。4.男女生比例:不限。5.招收外语语种:英语。6.社会体育专业招生:进档考生以文化分为录取分。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对录取分数

三.录取办法(一)普通类招生录取基本原则:依据选科,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择优录取。专业确定原则:采用“等级级差法”对考生进行排序。进档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选测科目等级级差设置加分标准为:A+=4分,A=3分,B+=2分,B=1分),采用投档分与等级级差分之和作为录取依据;采用专业级差方式确定考生专业,专业之间的级差分值为“1.1.0”;分数相同时,依次比较考生语数外

三.录取办法(一)普通类招生录取基本原则:依据选科,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择优录取。专业确定原则:采用“等级级差法”对考生进行排序。进档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选测科目等级级差设置加分标准为:A+=4分,A=3分,B+=2分,B=1分),采用投档分与等级级差分之和作为录取依据;采用专业级差方式确定考生专业,专业之间的级差分值为“1.1.0”;分数相同时,依次比较考生语数外三

三.录取办法(一)普通类招生录取基本原则:依据选科,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择优录取。专业确定原则:采用“等级级差法”对考生进行排序。进档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选测科目等级级差设置加分标准为:A+=4分,A=3分,B+=2分,B=1分),采用投档分与等级级差分之和作为录取依据;采用专业级差方式确定考生专业,专业之间的级差分值为“1.1.0”;分数相同时,依次比较考生语数外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