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已发表论文或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10)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可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n/)进行申请认证。注:材料(4)—(8)格式见附件。

三、招生专业、语种及名额1.招生专业见《辽宁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商学院、法学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历史学院、信息学院各专业以及专业学位各专业不招收单独考试考生;3.招收外语语种一律为英语,不接受小语种考生报名;4.招生名额为10人,其中经济学、法学、文学、管理学、艺术学等门类的招收单独考试考生总人数不超过3人。

四、报名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单独考试考生应在2017年10月18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n,教育网址:http://yz.)2.资格审核单独考试考生现场确认前需到我校进行资格审核,未经资格审核的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无法进行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10月19日地点:辽宁大学崇山校区博远楼108室资格审核需提交以下材料:(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后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教育部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1.招生专业见《辽宁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部分院系所及全部专业学位各专业不招收单独考试考生,请认真阅读专业目录备注部分说明;2.招生计划预计为10人,其中理学、工学、农学和医学学科门类招生人数总数不少于7人。

(三)单独考试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2.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单独考试招生专业仅面向部分学术学位专业招生,详情见辽宁大学2013年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报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2009年8月31日以前获毕业证者),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人所在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获得硕士学位后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3.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1.《辽宁大学2015年攻读单独考试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1份;

4.工作单位工作及同意报考的证明1份(需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1.《辽宁大学2014年攻读单独考试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1份;

1.《辽宁大学2013年攻读单独考试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