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收费标准:⑴艺术类每生每学年6000元。⑵艺术类校企合作班艺术类专业学费,以2017年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第二十三条学费按山东省制定的普通高校统一收费标准执行。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学生入学后,由于学生自身原因要求退学的,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规定执行。
(一)收费标准:学校严格按照山东省物价局的规定收取相关费用。学费、住宿费、教材费按年度收取。1.普通专业学费标准见下表:(学校拟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终学费标准以山东省物价局批复为准) 相关专业单位(元/学年.生)1艺术类(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高速铁路客运乘务)85002土木工程58003特色专业9个(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飞行器制造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航海
第二十三条学费按山东省制定的普通高校统一收费标准执行。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学生入学后,由于学生自身原因要求退学的,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规定执行。
1.学费标准:按山东省物价局文件规定,该专业每生每年学费7000元。
1.学费标准:按山东省物价局文件规定,每生每年学费7000元、住宿费1000元/年。
学费标准学费按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取。
学费标准学费按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取。
学费标准按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取。
学费标准按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