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业务课试题按以下原则进行命制: 1.全国统考“301数学一”或“302数学二”,改为我校自主命题的“601高等数学(物理类)”;全国统考“303数学三”,改为我校自主命题的“602高等数学(地学类)”。2.其它业务课初试科目及试题与相应专业全国统考方式考生考试科目及试题相同。
3.报考我校管理类联考的考生,按以下原则选择报考点:(1)报考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MBA、MPA)专业学位且申请在广州参加考试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只能选择兰州大学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并在“备注”栏中注明“广州考试”(未在“备注”栏中注明“广州考试”字样且选择兰州大学考点的MBA、MPA考生,网上报名无效)。(2)报考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MBA、MPA)专业学位且不申请在广州参加考试的考生,按甘肃省招生办公室规定,在网上报名时只能选择甘肃农业大学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3)报考我校会计(MPACC)专业学位且在兰州参加考试的考生,
二是督促老师了解考试变化,熟知评分原则,在实际教学中能进行针对性的训练。
3、4月15日后,专业课成绩上网查询,网址为:,专业课合格的考生寄发专业课合格证。
4、专业课考试合格考生,可通过学校网站(http://www.)在线打印《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
(二)业务课试题按以下原则进行命制:1.国家统考“301数学一”或“302数学二”,改为我校自主命题的“601高等数学(物理类)”;国家统考“303数学三”,改为我校自主命题的“602高等数学(地学类)”。2.教育学、医学、农学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学科专业初试科目业务课试题采用相应专业的全国统考试题。3.其它专业业务课初试科目试题采用我校相应专业(领域)自主命制的业务课试题。
5、专业课考试合格者,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寄发《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及合格证。
4、专业课合格证的发放原则是按招生计划总数的4倍比例发放,专业课合格的考生才能报考我校。
4、专业课合格证的发放原则是按招生计划总数的4倍比例发放,专业课合格的考生才能报考我校。
4、专业课合格证的发放原则是按招生计划总数的4倍比例发放,专业课合格的考生才能报考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