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符合安徽省2013年普通高校学校招生考试加分照顾政策在我院自主招生录取中同样享受。

第二十四条自主招生免试及加分政策(一)中职考生:1.实行校长实名推荐制,被推荐考生可免试直接入学。2.获得国家级、省级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相应工种的职业技能大赛奖项或名次的考生,可免试直接入学。3.获得市级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相应工种的职业技能大赛奖项或名次的考生,加20分。4.获得市教育局举办的学科知识竞赛奖项或名次的考生,加10分。5.获得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国家级、省级奖

1.参加2013年安徽省普通高考、对口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考生。

⑷安徽省普通高考加分政策同样适用本招生办法,加分分值直接计入考生总成绩。

1、安徽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加分照顾政策,在我院自主招生录取中同样享受。

5.照顾办法:自主招生录取中同样享受安徽省2013年高考加分照顾政策,对口考生有校长实名制推荐可以加十分。

(四)符合安徽省2013年高考加分照顾政策及对口高考加分政策在我院自主招生录取中同样享受。

4、安徽省普通高考加分照顾政策及对口高考加分照顾政策同样适用本招生办法,加分分值乘以二计入考生总成绩说明:

5.安徽省普通高考加分政策同样适用本招生办法,加分分值乘以二计入考生总成绩。

7.安徽省对口高考加分政策同样适用本招生办法,加分分值乘以二计入考生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