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严格执行省物价局规定的安徽省高校收费的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学生资助及奖学金制度。

(三)2013年4月2日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并确定综合测试考生名单。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加10分,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加2分。

招生对象具有安徽省户籍的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和具有高中学历的农民工、复转军人、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

3、自主招生录取与参加高考录取学生的学历是否相同? 答:我校自主招生是经安徽省教育厅批准的国家计划内招生,所录取的学生待遇及毕业学历证书与参加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相同。

5.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高校对口招生考试。

(4)少数民族考生,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加5分,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加2分。

5.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高校对口招生考试。

(3)烈士子女,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加10分,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加2分。

其他学院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严格执行省物价局规定的安徽省高校收费的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学生资助及奖学金制度。

2、报考我院自主招生的考生,不得同时报考其他院校的自主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