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监督我院招生工作。院长任组长,下设招生办公室。
2.学院严格执行教育厅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实行招生“阳光工程”,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学院信誉。
3.学院招生工作在院纪委的监督下进行,确保我院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4.申诉电话:0594-7658066 7659335
3.专业确认原则:(1)按照考生专业志愿确定;(2)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又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按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给予调剂。
报名方式3月5日至15日,考生登陆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中职推免”栏目填报《2013年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免试入读高等职业院校推荐表》相关信息,并按公布的招生计划和招生对象要求填报我院多6个专业志愿。具体工作安排根据福建省教育厅闽教考[2013]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我省中等职业学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并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指与所学专业相关、社会或行业认可的某项专业技术或技能证书);3.已报名参加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并取得考生号的学生;未报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学生,可以于3月1日至3日登陆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栏目中预报名,3
分专业招生计划、学制、学费及住宿费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学制学费(元/年)住宿费(元/年)艺术设计30三年室内设计技术60三年计算机应用技术110三年电子信息工程技术30三年工业分析与检验30三年会计200三年市场营销30三年物流管理30三年机电一体化技术60三年数控技术30三年电气自动化技术50三年应用电子技术40三年备注:以上学费和住宿费的收费标准分别根据闽价[2000]费字245号、莆市价[
3.学院招生工作在院纪委的监督下进行,确保我院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2022年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监督措施和申诉办法
监督措施、申诉和申诉办法(一)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监督我院招生工作。书记、院长任组长,下设招生办公室。(二)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实行招生“阳光工程”,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学院信誉。(三)学院招生工作在院纪委的监督下进行,确保我院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四)申诉电话:0594-
监督措施、申诉和申诉办法(一)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监督我院招生工作。书记、院长任组长,下设招生办公室。(二)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实行招生“阳光工程”,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学院信誉。(三)学院招生工作在院纪委的监督下进行,确保我院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四)申诉电话:0594-
监督措施、申诉和申诉办法(一)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监督我院招生工作。书记、院长任组长,下设招生办公室。(二)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实行招生“阳光工程”,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学院信誉。(三)学院招生工作在院纪委的监督下进行,确保我院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四)申诉电话:0594-
监督措施、申诉和申诉办法1.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监督我院招生工作。院长任组长,下设招生办公室。2.学院严格执行教育厅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实行招生“阳光工程”,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学院信誉。3.学院招生工作在院纪委的监督下进行,确保我院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4.申诉电话:05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