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我院自主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按录取通知书上规定时间内报到入学。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复查。已录取的考生如查出不符合高考相关规定,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原档案提供单位。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学籍规定》处理。
新生报到1、报到时间:2018年9月5日全天。(没有特殊情况请勿提前)2、报到地点:所有专业新生均在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本部(宁波市鄞州高教园区学府路9号)报到。
三、新生复查入学后三个月之内,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录取资格、身体等方面的复查。复查合格者方能取得我校研究生学籍。在入学报到时,2018年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以下材料给所在学院研究生办:毕业证书原件(原件审核后返还)和复印件,以及学信网(http://www..cn/xlcx/lscx.jsp)查询后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勾选“当年毕业生”,应届毕业生2018年底前查询免费)。
三、新生复查入学后三个月之内,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录取资格、身体等方面的复查。复查合格者方能取得我校研究生学籍。在入学报到时,2018年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以下材料给所在学院研究生办:毕业证书原件(原件审核后返还)和复印件,以及学信网(http://www..cn/xlcx/lscx.jsp)查询后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勾选“当年毕业生”,应届毕业生2018年底前查询免费)。
三、新生复查入学后三个月之内,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录取资格、身体等方面的复查。复查合格者方能取得我校研究生学籍。在入学报到时,2018年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以下材料给所在学院研究生办:毕业证书原件(原件审核后返还)和复印件,以及学信网(http://www..cn/xlcx/lscx.jsp)查询后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勾选“当年毕业生”,应届毕业生2018年底前查询免费)。
8.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复查。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办理。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新生复查: 入学后将按国家相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身体等方面的复查(如有特殊情况的请在报到时告知班主任),三个月之内复查不合格者将按照规定予以退回。
新生复查: 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8.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复查。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办理。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一)经我院自主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按录取通知书上规定时间内报到入学。(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复查。已录取的考生如查出不符合高考相关规定,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三)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原档案提供单位。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学籍规定
(二)新生报到和复查1.经我院自主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按录取通知书上规定时间内报到入学。2.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复查。已录取的考生如查出不符合相关规定,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3.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原档案提供单位。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学籍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