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声乐、器乐专业特长:专业项占90%,视唱占10%;舞蹈专业特长:专业项占90%,素质技巧与动作模仿占10%。
计分方法:1、声乐、器乐专业特长:专业项占90%,视唱占10%;舞蹈专业特长:专业项占90%,素质技巧与动作模仿占10%。2、专业项、视唱、素质技巧与动作模仿、加试项均按满分100分进行评分。3、考生考试的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总成绩=(专业项得分+加试项得分)×90%+视唱或素质技巧与动作模仿项得分×10%。(加试项成绩60分为加分起加线,满60分计1分,60分后每增加1分计0.1分,以
(3)加试项(自愿原则):声乐、器乐或舞蹈(不能选专业考试项)。
3、考生考试的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总成绩=(专业项得分+加试项得分)×90%+视唱或素质技巧与动作模仿项得分×10%。(加试项成绩60分为加分起加线,满60分计1分,60分后每增加1分计0.1分,以此类推,高分不超过3分)总成绩=(专业项得分+加试项得分)×90%+视唱或素质技巧与动作模仿项得分×10%。(加试项成绩60分为加分起加线,满60分计1分,60分后每增加1分计0.1分,以此类推
招生专业: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产品设计。学费:9800元/学年。
3、录取原则:政审、体检合格,获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通过考生所在省文化、专业统考合格线,在此基础上,按照考生专业考试总分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其他省份录取原则:以各省考试院(招办)公布为准。联系方式:南昌工程学院招生就业处电话:0791-传真:0791-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天祥大道289号邮编:330099招生信息网:http://envo..cn
2、录取原则:(1)专业成绩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当地省份规定的本科低控制分数线。(2)美术类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综合分分省分科类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满分)×5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满分)×50])。(3)音乐学、舞蹈类(舞蹈表演及舞蹈学)、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模特表演与服装设计)按专业成绩分省分科类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加试项(自愿原则):声乐、器乐或舞蹈(不能选专业考试项)。
录取原则:政审、体检合格,获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通过考生所在省文化、专业统考合格线,在此基础上,按照考生专业考试总分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