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有关艺术类专业联考事宜,按考生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招生专业: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产品设计。学费:9800元/学年。
(3)加试项(自愿原则):声乐、器乐或舞蹈(不能选专业考试项)。
1、我校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考生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考试,各专业分省招生计划与专业成绩同时公布。
2、舞蹈方向:自选成品舞一个,加试基本功、技巧和简单的听音模唱;
3、加试项(自愿原则):声乐、器乐或舞蹈(不能选专业考试项)。
(1)声乐、器乐专业特长:专业项占90%,视唱占10%;舞蹈专业特长:专业项占90%,素质技巧与动作模仿占10%。
(2)专业项、视唱、素质技巧与动作模仿、加试项均按满分100分进行评分。
1、声乐、器乐专业特长:专业项占90%,视唱占10%;舞蹈专业特长:专业项占90%,素质技巧与动作模仿占10%。
2、专业项、视唱、素质技巧与动作模仿、加试项均按满分100分进行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