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对于专业测试水平达优秀等级考生满足第一专业志愿,合格等级考生在前三个专业志愿中满足。
(3)学校于2013年3月初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进行公示。
②报考声乐艺术特长生必考科目:可自带伴奏带,若需我校提供钢琴伴奏,请自带乐谱。A.自选曲目一首(满分100分);试唱练耳测试(满分50分)。
4、如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新的规定,并与我校招生简章内容相抵触,则以新的通知规定为准。
第九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政策为准。
5.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章程解释权属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如有与教育部及各省招生政策及规定不符之处,按教育部及各省招生政策及规定执行。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二〇一七年四月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5年本科生招生工作,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于2015年5月14日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1)考生可在本招生简章发布之日起,向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报名。
1、考生可在本招生简章发布之日起,向南京财经大学团委大学生艺术实践中心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