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测科目加分政策:
按四门必测科目等级成绩折算相应分值,计入总分。每一个A级30分、 级20分、C级不加分。
附加分政策: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考生可通过江苏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或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http://zs.njci.edu.cn)进入“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按流程填报相关信息并登录网上支付页面支付文化联测考试费,支付成功即文化联测报名成功。
考生报名时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号和江苏省普通高考考生号。
2、报名时间: 2016年1月15日—1月20日。
3、报名考试费:文化联考费用45元(15元/科),报名时网上支付;
4、志愿填报:考生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一个服从志愿。报考空中乘务专业需参加专业加试,加试合格后方可参加该专业的录取。
5、职业综合素质测试:通过文化基础测试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需交纳职业综合素质考试费60元/生,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参加专业加试需另交加试费120元/生。考生须在职业综合素质测试前在学院招生网网上完成报名考试费支付。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考生考核总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职业综合素质考试成绩+ 附加分。
1、划线原则
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核总成绩,分文理兼招专业、空中乘务专业分别划线。
2、录取原则
(1)总原则:职业综合素质测试合格者,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按考生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的考生按综合素质考试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必测科目等级顺序依次排序。职业综合素质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空中乘务专业加试及体检合格者,按文化基础考试成绩+专业加试成绩+附加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同分的考生按专业加试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必测科目等级顺序依次排序。
(3)获得文化基础考试免试资格的考生,按免考政策计分,依据总成绩按录取规则录取。
(4)艺术、体育特长生按特长生政策录取,职业综合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附加分:
(1)高中阶段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三等奖以上的考生加10分投档。
(2)高中阶段有发明专利的考生加10分投档。
(3)学院紧密型校企合作单位推荐且具有一定专长的考生加10分投档,每单位限推荐一名考生。
(4)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投档。
(5)烈士子女加10分投档。
(6)高中阶段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加分:取高的四门加分,每一个A级20分、B级15分。文化基础测试免考的考生不参与此项加分
申请加分的考生,需在学院招生网下载、填写相应申请表,并于2016年3月5日前将申请表和对应材料(电子照片或扫描件)发送到邮箱jy12804@***,邮件须以“考生姓名+考生号”命名。同时于职业素质综合测试时(4月15日-17日)将对应材料原件交学院审核。(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加分不需要办理此项)
以上加分,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在学校招生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
4、学院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预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网上公示一周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5、预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6、如加分、免考等项目的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16年招生政策为准。
序号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科类 | 学制 | 学费(年) |
1 |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 50 | 文理兼招 | 三年 | 5300 |
2 | 汽车营销与服务 | 70 | 文理兼招 | 三年 | 5300 |
3 | 汽车车身维修技术 | 30 | 文理兼招 | 三年 | 5300 |
4 |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 70 | 文理兼招 | 三年 | 5300 |
5 | 港口与航道工程技术 | 50 | 文理兼招 | 三年 | 5300 |
6 | 市政工程技术 | 50 | 文理兼招 | 三年 | 5300 |
7 | 工程造价(公路造价) | 50 | 文理兼招 | 三年 | 4700 |
8 | 物流管理 | 100 | 文理兼招 | 三年 | 4700 |
9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50 | 文理兼招 | 三年 | 5300 |
10 | 软件技术 | 50 | 文理兼招 | 三年 | 5300 |
11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50 | 文理兼招 | 三年 | 5300 |
12 | 通信技术 | 50 | 文理兼招 | 三年 | 5300 |
13 | 工程机械运用技术 | 100 | 文理兼招 | 三年 | 5300 |
14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50 | 文理兼招 | 三年 | 5300 |
15 | 建筑工程技术 | 50 | 文理兼招 | 三年 | 5300 |
16 | 园林工程技术 | 40 | 文理兼招 | 三年 | 5300 |
17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40 | 文理兼招 | 三年 | 5300 |
18 | 空中乘务 | 100 | 文理兼招 | 三年 | 5300 |
合计 | 1050 |
江苏省内已报名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要求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达到4C1合格。
未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统一报名或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须于高职单招报名工作开始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或相关必修科目测试补报名手续。
1、获得推荐资质中学报送推荐材料须包括:(1)实施方案、报名办法和遴选程序;(2)报名名单与终确定推荐学生名单;(3)推荐学生公示网址及公示栏公示情况图片;(4)中学校长(法人代表)亲笔签名的《“校长推荐制”学生申请表》,且推荐理由要具体、明确、有说服力,避免定性描述(一生一份)。
4、高中阶段被评为地市级(含)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者;
(2)地市级以上优秀学生免考发送:《2016年单独招生文化联考免考申请表》及相关证书电子版(电子照片或扫描件)。申请材料经学院审核后,将在学院招生网上予以公示。请考生提交材料后及时关注学院网站,查看审核结果。
(2)地市级以上优秀学生免考发送:《2016年单独招生文化联考免考申请表》及相关证书电子版(电子照片或扫描件)。申请材料经学院审核后,将在学院招生网上予以公示。请考生提交材料后及时关注学院网站,查看审核结果。
获得地市级以上优秀学生荣誉的考生名单序号考生号姓名英博丁思宇滕启李威徐忠原倪晨曦高浩刘茗卉徐铭卫伟张钏胡明铎张琪刘心雨高梓涵张星月姚政坦魏佩佩葛士武李敬茹邓正扬李梦王楠岳灿董伏渊颜猛2015年3月20日
2、获得地市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表彰奖励的考生。考生须对所提供的免试条件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获得地市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表彰奖励的考生。考生须对所提供的免试条件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获得地市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表彰奖励的考生。必测科目加分政策:按四门必测科目等级成绩折算相应分值,计入总分。每一个A级20分、级10分、C级不加分。附加分政策:
(2)获得地市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表彰奖励的考生。必测科目加分政策:按四门必测科目等级成绩折算相应分值,计入总分。每一个A级30分、级20分、C级不加分。附加分政策:
(2)获得地市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表彰奖励的考生。必测科目加分政策:按四门必测科目等级成绩折算相应分值,计入总分。每一个A级30分、级20分、C级不加分。附加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