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我院报考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加20分计入总分。
1.艺术特长:
(1)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市级(指省辖市,下同)文艺调演比赛个人项目获得二等奖(含)以上;省级(含)以上文艺调演比赛个人项目获得三等奖(含)以上;
(2)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市级(含)以上美术、书法作品展览;
(3)参加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
2.体育特长
(1)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或在高中阶段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
(2)高中阶段(从高中入学年度9月1日起至毕业年度4月1日止)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考生不得将通讯工具带入考点,如误将通讯工具带入考点,请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否则以违纪论处。

考生须在3月14日当天13:30~16:00凭本人身份证到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行健馆101室报到,核验相关证书原件,核实身份,缴纳费用并领取《考生须知》《体育特长生资格考试准考证》。

考生举报、申诉渠道:1、举报电话:025-,2、举报邮箱:njcijw@3、考试现场举报箱

(2)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市级(含)以上美术、书法作品展览;

4.政策加分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予以加分录取:(1)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10分。(3)烈士子女加10分。(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少数民族加分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报名信息为准,无需提供材料。申请(2)(3)(4)项加分的考生,须将相应证明材料通过我校提前招生考生申请材料上报系统(

2.体育特长(1)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或在高中阶段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2)高中阶段(从高中入学年度9月1日起至毕业年度4月1日止)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1.艺术特长:(1)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市级(指省辖市,下同)文艺调演比赛个人项目获得二等奖(含)以上;省级(含)以上文艺调演比赛个人项目获得三等奖(含)以上;(2)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市级(含)以上美术、书法作品展览;(3)参加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

3.学测加分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每一个A加10分、一个加5分,多加4个,具体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2017年及以前的有效成绩)为准。获得文化测试免考资格的艺术、体育特长生和退役士兵考生,不享受此项加分。

加分对象符合报名要求,报考我院自主单独招生,具有一定美术、音乐(声乐、器乐、键盘)、舞蹈、播音主持、表演、书画等艺术特长,或具有田径、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等体育特长的考生。

加分标准符合我院报考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加20分计入总分。1.艺术特长:(1)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市级(指省辖市,下同)文艺调演比赛个人项目获得二等奖(含)以上;省级(含)以上文艺调演比赛个人项目获得三等奖(含)以上;(2)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市级(含)以上美术、书法作品展览;(3)参加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2.体育特长(1)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