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申报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考生(包括“2+3”考生)必须参加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统一组织的联合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没有参加联合测试或联合测试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低于120分(不含12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联合测试总成绩低于200分(不含20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①打印的《南宁学院2014年面向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对口自主招生考生报名表》;
2高职对口招生考生分数排序规则为联合测试总成绩含附加分文化基础测试测试分职业技能测试分附加分即联合测试总成绩含附加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联合测试总成绩含附加分相同则按文化基础测试测试分高低顺序文化基础测试测试分高者排在前面依次类推3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我校志愿且有相应院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每轮投档后我校可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志愿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4我校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录取原则第2条考生分数排序规则对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
2对口招生考生总成绩相同排序规则为联合测试总成绩含附加分附加分文化基础测试测试分职业技能测试分即联合测试总成绩含附加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联合测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附加分高低顺序附加分高者排在前面依次类推3对口招生以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我校志愿且有相应院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对于进档考生录取时根据我校招生专业对应规定的对口中职相关就读专业详见录取原则第4点按照专业志愿优先方式录取从高分到低分符合对口专业要求的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已录满按其符合对口专业要求的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
2.可在本网站查看招生专业等信息,在本网站进行QQ在线咨询。
1.可电话咨询我院招生就业办,招生电话:0771-、、。
5.如需要修改报考信息,考生在进行现场确认时向招生就业办提出申请,同意后方可修改。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2014年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为规范我院2013年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为规范我院2013年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