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本着“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综合考虑各运动队的需求、学生的专项测试表现择优选拔部分学生作为南通大学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候选人,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给予不同等级的优录政策。
参加我校单独组织文化课考试,文化成绩合格、专项测试成绩优秀的考生,经所在省招生部门核准后,我校予以择优录取。该类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2013年录取高水平运动员计划总数的20%。
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高考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划定普通本科第二批录取分数线65%及以上的考生,我校将根据组队需要,向所在省招生部门提出拟录取申请,再通过省级招办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该类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录取高水平运动员计划总数的30%。
凡取得南通大学高水平运动员优录资格的考生,必须与南通大学签订书面协议,南通大学对考生的所有承诺均以书面协议为准,放弃签订协议则视为自动放弃优录资格。
学校将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考生信息按照规定上报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将合格考生信息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教育部将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n)对合格考生名单进行集中公示。未经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招录办法1.考生必须是取得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报名资格者;2.考生必须是通过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合格以上及经公示后无异议者;3.考生必须是经我校报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及公示后无异议者;4.我校将根据学校运动队队伍建设的需要,综合考虑考生的思想品德、文化学习和运动专项水平,按照教育部、江苏省有关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政策和规定择优录取。
招生计划及项目1.招生计划: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名额纳入我校当年的招生计划,招生名额不超过我校当年普通本科生招生计划的1%。2.招生项目:田径、击剑。
2.考生必须是通过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合格以上及经公示后无异议者;
3.考生必须是经我校报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及公示后无异议者
资格认定及公示学校本着“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综合考虑各运动队的需求、学生的专项测试表现择优选拔部分学生作为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候选人,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给予不同等级的优录政策。参加我校单独组织文化课考试,文化成绩合格、专项测试成绩优秀的考生,经所在省招生部门核准后,我校予以择优录取。该类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2014年录取高水平运动员计划
2021年南通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资格认定及公示
资格认定及公示学校本着“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综合考虑各运动队的需求、学生的专项测试表现择优选拔部分学生作为南通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员候选人,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给予不同等级的优录政策。专项测试“优秀”且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学校划定的合格线的考生,经教育部及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后,我校予以择优录取。该类考生
资格认定及公示学校本着“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综合考虑各运动队的需求、学生的专项测试表现择优选拔部分学生作为南通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员候选人,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给予不同等级的优录政策。专项测试“优秀”且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经教育部及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后,我校予以择优录取。该类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201
六资格认定及公示学校本着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综合考虑各运动队的需求学生的专项测试表现择优选拔部分学生作为南通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员候选人根据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给予不同等级的优录政策具有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书专项测试优秀且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学校划定的合格线的考生经教育部及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后我校予以择优录取录取人数按教育部规定不超过我校本科招生计划160名的2012名具有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应在生源所在地参加高考按公办本科普通类批次院校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院校
资格认定及公示学校本着“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综合考虑各运动队的需求、学生的专项测试表现择优选拔部分学生作为南通大学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候选人,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给予不同等级的优录政策。参加我校单独组织文化课考试,文化成绩合格、专项测试成绩优秀的考生,经所在省招生部门核准后,我校予以择优录取。该类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2013年录取高水平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