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类专业录取办法:文科考生和理科考生都遵循“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以高考投档分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分开录取。当投档分相同时,则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再次排序,如分数仍相同,再按语文、数学两门总分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分数再次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专业分配按“专业清”的原则统筹安排考生录取专业,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根据各专业录取进程,调剂到其它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2)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江苏考生,须参加江苏省专业统考和江苏省高考文化考试(含三门统考和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学校按照江苏省录取政策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调档申请,对进档考生将其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以专业高分优先的原则。专业分配按“专业清”的原则统筹安排考生录取专业。当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其它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2017年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适用于江苏以外省份)对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音乐类专业:对进档考生以省专业统考总分为录取分。录取分相同时,根据美术类和体育类专业以专业总分优先、音乐类专业以文化总分优先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2.音乐类专业:对进档考生以省专业统考总分为录取分。录取分相同时,根据美术类和体育类专业以专业总分优先、音乐类专业以文化总分优先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2016年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江苏省普通批次)普通类专业招生对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进行录取。学院依据考生投档分,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考生的录取专业。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文科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分数(不含附加分)高低排序优先录取,理科考生按照数学、语文、英语分数(不含附加分)高低排序优先录取,如仍相同,按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较高的优先录取。当考生所有志愿专业都不能够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预退档。
2015年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江苏省普通批次)普通类专业招生对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进行录取。学院依据考生投档分,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考生的录取专业。总分相同的情况下,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较高的优先录取;考生选测科目等级相同的情况下,学校将依据考生语、数两门科目总分和考生的技能、特长、获奖情况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有志愿专业都不能够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预退档。
(5)对进档考生按文化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择优录取;
7、我院对进档考生,按其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录取。对按省政策规定照顾、加分后进档的考生,按成绩顺次录取。
2.音乐类专业:对进档考生以省专业统考总分为录取分。录取分相同时,根据美术类和体育类专业以专业总分优先、音乐类专业以文化总分优先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3、对进档考生的录取办法:(1)普通类专业录取办法:文科考生和理科考生都遵循“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以高考投档分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分开录取。当投档分相同时,则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再次排序,如分数仍相同,再按语文、数学两门总分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分数再次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专业分配按“专业清”的原则统筹安排考生录取专
3、对进档考生的录取办法:(1)普通类专业录取办法:文科考生和理科考生都遵循“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以高考投档分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分开录取。当投档分相同时,则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再次排序,如分数仍相同,再按语文、数学两门总分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分数再次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专业分配按“专业清”的原则统筹安排考生录取专